财中社1月6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在2025年1月2日发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李水波、郭红飞、朱孟勇、贾巧玲和方丰因内幕交易行为受到相应的处罚。调查发现,李水波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建议他人增持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莱应材 )的股票,而郭红飞和朱孟勇则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了交易,贾巧玲和方丰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朱孟勇存在联络,并在敏感期内进行了交易。
经查明,内幕信息的敏感期为2017年8月17日至2018年2月8日。李水波在内幕信息形成后,建议公司员工增持 新莱应材 股票,并为此提供资金,造成郭红飞、朱孟勇等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该股票。最终,李水波被罚款60万元人民币,郭红飞需没收77万元的违法所得,并处以231万元罚款;朱孟勇、贾巧玲和方丰也分别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所有当事人需在收四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