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6日电 凌钢股份 (600231)发布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根据公告,案件目前处于再审判决后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审判监督阶段,现已审查终结。公司作为申请人,涉案金额为4956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公司已在2022年度确认该负债,并于2024年2月21日被实际执行5320万元人民币,实际执行超出已确认部分的差额为364万元人民币,主要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申请执行费用。
另外,2023年公司确认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325万元人民币,2024年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39万元。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月3日发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认为本案不符合监督条件,因此决定不支持公司的监督申请。
2024年前三季度, 凌钢股份 实现收入138.85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13.63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