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预算司司长王建凡在国新办1月10日举行的“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政府债务管理是财政工作的关键内容,也是事关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优化政府债务结构。一方面,科学安排财政赤字规模,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力度,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降低地方利息负担,增强地方财政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合理扩大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领域、规模和比例,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的决策部署,最近国办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制度的意见》,提出了7方面16项具体举措,支持地方政府进一步用好专项债券,更好施展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的积极作用。这份文件在12月25日向社会全文公布,标志着专项债券管理新机制的建立。这个新机制的“新”,可以从5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投向领域实行“新清单”。2019年起,我们通过“正面清单”明确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这些领域包含交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等。这次发布的《意见》明确,由原来实行的“正面清单”管理,调整为“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列举的无收益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一般性竞争性产业等禁止类项目和人员经费等我们时常性支出,专项债都不允许使用,其它项目都能安排支持。这就给了地方政府更大的空间,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来安排项目。
二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领域增加了“新范围”。从之前的17个行业增加到22个,新增了新兴产业的条件设施、卫生健康、养老托育、货运综合枢纽、城市更新等5个行业和一些细分行业。同时,以省份为单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规模上限由25%提高至30%。范围扩大了,规模占比也扩大了,这都有益于地方政府提高投资能力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
三是项目审核对行“新模式”。我们在10个省和 雄安新区 开展项目“自审自发”试点,目前就是要赋予地方更多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提高债券资金发行使用进度和配置效率,也压实地方的主体责任,防范法定债务风险。具体的做法是,专项债券项目不再报国家部委审核,10个省和 雄安新区 这些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以后,就可以安排发行;其它省份根据原来规定的渠道报送项目审核,但也有改进措施,那就是提高项目申报的频次,每年安排4次申报窗口,也就是四个季度安排4个窗口来审,地方可选择的窗口多了,可和时完善项目具体方案安排。地方定期申报项目,国家部委定期审核把关,提高工作效率,所有省份在建续发项目实行“绿色通道”,说白了前期已经通过国家部委审核并且发行过专项债券的在建项目,不用再申报了,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以后就可以安排发行。
四是拓宽专项债券偿还“新来源”。允许地方在专项收入和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之外,依法分年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和调度其它项目专项收入、项目单位资金、政府性基金等收入,确保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实现省内各市、县区域平衡,严防偿付方面出现风险。
五是“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专项债券资金全部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防资金挤占挪用。规范新增项目的资产核算,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登记处理方式,分类管理存量项目资产,建立明细台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全部“自审自发”试点地区要加快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认真抓好政策贯彻落实,指导地方健全专项债券管理工作机制,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充分释放政策效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