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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四部门发文推动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进一步畅通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6 9:59:5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

  中宏网讯最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公告》(下称《通知》),旨在推动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进一步通顺,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通知》围绕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举措。首先,提高审核效率。经办机构将持续推进失业保险金申请的“提速办”,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审核不通过的情景,将及时准确地向失业人员说明原因及处置方式,并允许失业人员再次申请,符合基本条件的将予以发放。

  其次,优化工作流程。《通知》要求经办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根据便民、合规原则,优化内部经办流程。尤其是推进失业保险金申请与失业登记集成办理,让数据“多跑路”,防止群众“跑两次腿、进两次门”。

  第叁,强化生活保障。《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大龄失业人员保障,做好政策衔接。明确经我申请后,可续发失业保险金至原法定退休年龄,保存原有续发待遇。

  第四,明确代缴方式。对于失业人员在领金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无法统一代缴的情景,经办机构将允许经我申请向其支付自行缴纳的款项,切实保障医保权益。

  第五,妥善处理争议。如果用人单位认定停保原因为我意愿主动离职,造成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审核不通过,而失业人员提出申报并能证明属于非因我意愿中断就业的,经办机构应据实重新核对认定,符合基本条件的予以发放。

  最后,通顺申诉渠道。《通知》要求各级经办机构建立“接诉即办”机制,鼓励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或岗位,持续提高服务效能。

  另外,《通知》还对严肃查处诈骗套取失业保险待遇等非法行为,强化基金风险防控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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