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 (300750.SZ)与中创新航(03931.HK)的专利战愈演愈烈。
1月17日晚间,中创新航披露,已收到 福建省 泉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起诉书, 宁德时代 就电池模组实用新型专利提出 知识产权 侵权索赔,要求中创新航赔偿经济流失6000万元及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0万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该案将于1月24日在 泉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方除中创新航外,还包含小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旗下泉州智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创新航称,其不存在专利侵权行为,并已向国家 知识产权 局提交了针对涉诉专利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截至发稿, 宁德时代 未就此项专利诉讼案进一步置评。
这是 宁德时代 向中创新航发起的第八起专利诉讼。自2021年7月两家公司的专利战开打以来,已历时逾三年,并未出现战况缓和的迹象。期间,中创新航成功在港股挂牌,上市事宜并未受到专利诉讼的实质影响。
宁德时代 和中创新航同为 中国动力 电池行业龙头。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 宁德时代 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占率超45%,稳居第壹;中创新航市占率为6.68%,位列第叁,被视为 宁德时代 的主要挑战者之一。
但就公司体量和市值而言,两家公司差距悬殊。截至1月17日收盘, 宁德时代 市值1.11万亿元人民币,中创新航市值仅为221亿港元(约合208亿元人民币)。
宁德时代 在此前七起专利诉讼中,总计向中创新航索赔超过8亿元人民币。直到今天, 宁德时代 胜诉三起,败诉两起,另有两起尚未一审宣判。
宁德时代 在胜诉的三起案件中总计获赔1.03亿元人民币。这三起案件涉及“集流构件和电池”、“防爆装置”和“动力电池封装组件”三项专利,中创新航均表态称将提起上诉。
宁德时代 败诉的两起专利诉讼,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涉及“正极极片及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两项专利。最高人民法院分别撤消了 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两项专利的一审判决,中创新航因此免于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基于国家 知识产权 局就两项涉诉专利的无效决定。中创新航于2022年6月向国家 知识产权 局提交申请,要求宣告 宁德时代 的“正极极片及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两项专利无效,在2023年8月获得支持。
智慧芽专利咨询专家缪恩生曾对界面新闻介绍称,专利侵权的被告方如果申请国家专利无效成功,原有的专利权诉讼就失去了基础,相当于变相打赢官司。
尚未一审宣判的两起诉讼涉及“二次电池”和“二次电池的顶盖组件和二次电池”专利。中创新航去年7月和今年1月公告了这两起案件, 宁德时代 要求中创新航向其赔偿经济流失及制止侵权支出费用,合计约1.8亿元人民币。
去年10月,中创新航也将专利战的战火烧向 宁德时代 ,接连向竞争对手及相关公司提起四起专利权诉讼,索赔金额合计10.07亿元人民币。这一数字甚至超过了 宁德时代 向其索赔的总额。
在中创新航提起的四起诉讼中,索赔额最高的一起涉及“液冷板式电池模组”专利,该诉讼针对 宁德时代 与 特斯拉 汽车销售服务(武汉)有限公司。中创新航要求 宁德时代 赔偿其经济流失5.6亿元及200万元维护权益支出。
中创新航提起的另外三起专利诉讼中,被告方除 宁德时代 外,还包含 宁德时代 控股子公司四川时代、汽车制造商阿维塔和极氪的汽车销售公司。所涉专利包含“电池装置及电池装置的装配方法”、“电池组及电池装置”和“一种电池包”。
中创新航所提起的四起专利诉讼目前尚未宣判。
除专利诉讼外, 宁德时代 与中创新航还分别起诉对手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2022年8月, 宁德时代 首先发起诉讼。同年12月,中创新航也起诉 宁德时代 滥用专利权恶意维护权益和随意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宁德时代 针对中创新航的起诉已在2023年作出一审判决,中创新航被判违反不正当竞争法,需向 宁德时代 赔偿370万元。法院认为,中创新航通过第叁方挖角 宁德时代 公司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他们违反已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入职中创新航,遮掩了与 宁德时代 公司离职员工其实的劳动关系。中创新航当时未对此事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