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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1100余箱烟花爆竹非法存储、售卖,警方 - 这样的-商机-不能贪!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7 12:34:36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嫌疑人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进入火热的销售期,有人自以为找到了“商机”,妄图通过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小赚一笔,但犯法行为最终难逃责罚。最近,浦东警方接连查破三起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最近,浦东警方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在三林、凌桥、临港等地区,抓获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嫌疑人4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100余箱,成功摧毁一批非法贮存、售卖窝点。

  其中,在临港地区一举缴获503箱各型烟花爆竹。1月19日晚,浦东公安分局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公安处接到线索称,万祥某地有人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分局治安支队立即会同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公安处、万祥派出所开展调查。1月20日,逐步缩小目标排查范围,成功锁定位于万祥镇新路村农宅内的烟花爆竹存放窝点。警察立即通过乔装摸排、守候伏击等方式,前后历经20余小时不懈努力,于1月20日14时许,警察成功摧毁该窝点,抓获违法嫌疑人奚某。

  经查,奚某交代了自己在2024年12月底到外地买了大量烟花爆竹,并让当地商户联系大卡车送货至上海,随后将烟花爆竹存放在自己居住的农宅内。除去少部分送人的烟花爆竹外,其中大部分烟花爆竹通过奚某来农宅内走动的朋友加钱售出。

  目前,嫌疑人奚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经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时,浦东警方于1月18日、1月21日在浦东三林、凌桥地区接连查获两起非法存储、售卖烟花爆竹案件,查缴烟花爆竹580余箱。现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经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嫌疑人聂某某等2人因非法存储危险物质被警方依法拘留。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经营,需专门的经营许可证,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春节将至,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警民携手共创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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