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海证交所对 永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603879 SH,以下简称“ST永悦”)实际控制人暨当时担任老总陈翔未完成增持计划的表现进行了公开谴责。据了解,根据另外公布的计划,陈翔应增持金额很多于250万元且不高于500万元。然而,截至实施期限届满,陈翔累计增持金额仅为7.95万元。
增持计划期满,完成率仅为3.18%
据上海证交所发布的纪律处罚决定书显示,ST永悦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中称,公司部分董事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将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增持公司股票。其中,陈翔作为实际控制人暨当时担任老总,计划增持股份金额很多于250万元且不高于500万元。
然而,增持计划并未如期完成。2024年8月9日, 永悦科技 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公告》。公告中称,由于多种原因,陈翔的股份增持计划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因此决定将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1个月,遇到定期报告窗口期的相应顺延。
然而,即便延期30天后,陈翔的增持计划仍未达到原定目标。2024年9月25日, 永悦科技 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显示,截至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陈翔累计增持金额仅为7.95万元人民币,远未达到原定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增持计划完成率仅为3.18%。
图片来自上海证交所纪律处罚决定书。
针对陈翔未完成增持计划的表现,上海证交所认为其违反了《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7.7.5条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面向全市场披露增持股份计划是其作出的公开承诺,理应严格遵守、及时履行。但陈翔未根据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合理预期。鉴于此,上海证交所决定对陈翔予以公开谴责,并将这一纪律处罚决定通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江苏省 地方金融管理局,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实控人早先被留置并立案
对于陈翔而言,这其实不是其第壹次因违规问题受到监管职能部门的处罚。根据ST永悦2024年12月4日公告显示,陈翔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而先后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据了解,陈翔在2023年5月31日至8月28日和2023年9月11日至18日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涉嫌泄露内幕信息,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对陈翔处以400万元罚款。
另外,陈翔2024年8月15日还被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罚款。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ST永悦存在重大合同临时公告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等诸多问题。因此,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ST永悦给予警告,并处以1300万元罚款;对陈翔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和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目前,陈翔被留置并立案。ST永悦于2024年11月24日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华英发来的 盐城市 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
公开资料显示, 永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于2011年10月10日,注册地位于 盐城市 大丰区,主营不饱和聚酯树脂及 无人机 业务,注册资金36072.194万人民币。公司于2017年上市,后因公司股票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自2024年5月6日“带帽”直到今天。
根据公司上月发布的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全年归属净收入亏损1.3亿元至1.56亿元人民币,同比亏损扩大 85.48%到122.58%;扣非后净收入亏损1.19亿元至1.45亿元人民币,同比亏损扩大65.57%到 1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