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8日通报,据 贵州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消息:经 贵州省 委批准, 贵州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原 贵州省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现中共 贵州省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一级巡视员宋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宋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律规矩意识稀薄,不根据有关规定报告重大事项;毫无组织原则,隐匿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任干部,搞权权交易;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按规定开展招标程序;不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以权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赚取利益,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宋锐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贵州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贵州省 委批准,决定给予宋锐开除党籍处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