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2月9日消息,最近, 锂电池 “电解液一哥” 天赐材料 (002709.SZ)披露了一则一审判决书,其子公司的总工程师在离职后将核心工艺信息泄露给同行公司,因侵犯商业秘密被判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其中还涉及另一家上市公司 永太科技 (002326.SZ)。
值得强调的是, 天赐材料 此前已发生多起类似案件。老总徐金富也曾公开“炮轰”行业内的商业机密侵犯现象,他表示,企业面临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偷”,发展壮大的时候一味靠“偷拿主义”,是不能解决企业持续发展的本质源动力的。
前总工程师一审被判刑
上市公司 永太科技 卷入
最近, 天赐材料 公告了一则刑事案件的相关情况,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 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收到 江西省 九江市 濂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一审判决书显示,李某于2017年8月进入九江天赐工作,与九江天赐签订了《劳动合约》《商业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于2021年5月从九江天赐离职。其在九江天赐工作期间先后任职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生产运营总监、制造部总监、工厂厂长、电解质工厂总监、总工程师等职务。
但离职后,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李某违反保密义务,单独/联合郑某龙等人将其掌握的工艺技术资料披露给浙江研一 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一 新能源 ”)、浙江 永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太科技 ”)。李某获取违法所得合计428.504万元人民币,郑某龙获取违法所得合计116万元。
江西省 九江市 濂溪区人民法院判定,李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万元。郑某龙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另外,李某还被禁止三年内从事主要工作内容涉及案涉化工产品生产的相关工作。
天赐材料 建立于2000年,2014年1月在深圳证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目前业务主要有锂离电子材料和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两大板块。子公司九江天赐建立于2007年10月,拥有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和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李某侵犯商业秘密一案中,还涉及到另一家上市公司—— 永太科技 。 永太科技 建立于1999年,2009年上市,是一家含氟医药、农药与 新能源 材料制造商。另一家公司研一 新能源 为深圳研一 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建立于2019年,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永太科技 和研一 新能源 两家公司均公开披露在液态六氟磷酸锂和液态双氟磺酰亚胺锂领域布局产能。
此前发生多起类似纠纷
老总公开炮轰“偷拿主义”
天赐材料 此前已发生多起类似案件。如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 法庭披露的 天赐材料 “侵害卡波技术秘密纠纷案”。
该案详情显示,2012至2013年期间, 天赐材料 前员工华某非法获取公司卡波生产技术中的生产工艺资料,并将其发送给他人,安徽纽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利用这些技术生产卡波产品并向外销售。
2017年, 天赐材料 向广州 知识产权 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经过五年的诉讼, 天赐材料 获胜,最高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 法庭顶格5倍适用责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达3000余万元。
2023年8月, 天赐材料 及九江天赐就陈某财、金石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江山金石 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技术秘密信息的侵权行为向广州 知识产权 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诉讼已获立案受理,但尚未披露终结情况。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 天赐材料 老总徐金富也曾公开“炮轰”行业内的商业机密被侵害现象。2023年高工锂电材料大会上,徐金富表示,“如果锂电材料企业的 知识产权 问题得不到尊重,行业内卷将不会停止。”
徐金富还提到,企业面临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偷”,发展壮大的时候一味靠“偷拿主义”,是不能解决企业持续发展的本质源动力的。他认为,企业应花点钱,搞点研发,做点创新,受尊敬的企业一定能够坚持自我创新和自我约束。
近两年,随着电解液市场的供需格局变化, 天赐材料 业绩出现下滑。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业收入入88.6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6.9%;归母净收入3.3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0.69%;今年1月, 天赐材料 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4.40亿元至5.2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滑76.73%至7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