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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危险驾驶罪立案数大降 - 去年前11个月检方共受理审查起诉30.3万人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10 11:02:2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最高人民检察院

  醉驾入刑标准调整一年多来,由饮酒引发的危险驾驶案件大幅下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2024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30.3万人,同比下降42.3%。

  2025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在访谈节目中表示,醉驾新规出台后,危险驾驶罪执法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更好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更严织密醉驾行为人法律责任体系,醉驾案件案发量稳中有降。危险驾驶罪立案数大幅下降,进入司法环节的犯罪案件大幅减少。

  醉驾入刑在中国已施行13年。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明确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危险驾驶行为的其中一种。自此以后,以醉驾为主的危险驾驶类案件数量急剧增长,成为我国刑法第壹大犯罪。根据最高检数据,2023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786635件,其中危险驾驶罪案件占比为22%,也即近40万件。

  回应外界关于调整醉驾入刑标准的呼声,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规定了醉驾案件14种从重处理的具体情形、3种从宽处理的具体情形、4种情节明显轻微的具体情形,和9种通常不适用缓刑的具体情形,同时,明确了罚金刑的起刑点和调整幅度。

  侯亚辉2024年12月在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在醉驾治理问题中,检察机关严格执行《意见》,将立案情节进一步细化,通过“酒精含量+情节”的形式划分入罪标准,对没有从重处理情节的案件不再按犯罪处理,可是对符合刑事追诉条件的,依法该起诉起诉,充分体现对危险驾驶犯罪该类轻微犯罪从严厉责罚治的一面。

  最高法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人民法院判决的危险驾驶案件中,判处实刑比例为60.2%,同比上升8.4个百分点。

  界面新闻注意到,202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李睿懿在《中国应用法学》发布《醉酒危险驾驶的治罪与治理》一文指出,醉驾比饮酒后驾驶危害更严重,对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免予刑事处罚的醉驾者,理应处以比酒驾者更重的行政处理,再次更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者的处罚,增加拘留和罚款的规定,对形成行刑衔接更加顺畅、梯次递进的醉驾治理模式,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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