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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忘录】深化金融协同治理 - 上海高院与上海证监局出台10项机制26条举措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12 12:59:3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2月11日,上海顶级人民法院、上海证监局共同签署《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合作备忘录》(简称《合作备忘录》)。这是上海顶级人民法院深化金融协同治理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该院与中央在沪三大监管机构协同合作机制实现全覆盖。

  《合作备忘录》以缔造优良的法治化金融营商环境、助力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目标,坚持依法协作、共商共建、有序发展原则,提出共建信息联络会商、司法执法联动、风险防范化解、纠纷多元化解、数据互联互通、涉外法治提升、联合法治调研、法治宣传教育、人才联合培养、党建队建联动等10项机制共26条具体举措。

  在共建司法执法联动机制方面,《合作备忘录》将金融协同治理延伸至金融刑事、行政、执行案件等各个领域。如,探索证券期货领域刑事案件中司法保全与行政监管中行政保全相衔接新模式,强化信息公开答复、行政监管执法等领域的疑难问题研究,优化证券机构协助法院查冻扣划机制等。

  在共建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方面,《合作备忘录》立足“预警”和“处置”进一步细化要求。如,施展上海法院金融纠纷风险预警平台作用,探索资本市场金融测试案例和资本市场非法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及时发现、通报金融审判与监管领域的行业性、区域性、趋势性问题。

  另外,《合作备忘录》要求进一步探索打破“数据壁垒”,实现金融司法数据与金融监管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继续研究探索支持资本市场监管治理新场景,优化数据共享通道和查询、使用机制,提升金融协同治理数字化水平。

  上海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林林就落实《合作备忘录》提出五点意见,强调坚持理念相互融合、突出案件办理协作、聚焦风险防范协同、开拓深化合作领域、服务金融中心建设。

  上海顶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表示,签署《合作备忘录》是进一步推动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作配合的重要举措。要深入贯彻金融协同治理宗旨,强化金融治理协同意识,落实好中央、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完善上海法院与金融监管职能部门的合作体系,共同助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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