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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天科技】紫天科技抗法遭严惩,造假面目逐步浮出水面,或面临退市风险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14 23:24:41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紫天科技】 【福建证监局】 【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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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晚, 紫天科技 (300280)公告,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有关人员因多项违规行为,面临监管职能部门严厉处罚。此次处罚不仅涉及高额罚款,总计罚款金超500万元人民币,更有市场禁入的严厉举措。

  具体来看, 紫天科技 拟被处以100万元罚款,实际履行公司责任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老总兼董事会秘书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因涉嫌拒绝、阻碍执法,除分别被处以80万元罚款外,还均被处以十年市场禁入。

  另外,2月13日披露的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理决定书〔2025〕1号显示, 紫天科技 审计机构北京亚泰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梦珺也未能幸免,北京亚泰被处以100万元罚款,田梦珺面临60万元罚款及6年市场禁入。如此力度的处罚,彰显了监管职能部门对资本市场非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业绩变脸阻碍执法

  回溯原委,2024年4月30日 紫天科技 披露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归母净收入爆雷巨亏12.1亿元人民币。5月6日,深交所向 紫天科技 发出年报问询函,聚焦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各季度主要财务指标与中期报告的重大不同、互联网广告业务与云服务的业务模式及可靠性、存货余额大幅增长、往来款余额高企等关键问题。然而, 紫天科技 尔后屡次发布延期答复公告,直到今天仍未给出回应。当年5月28日,深交所再次发出《关注函》,督促 紫天科技 及老总兼董秘宋庆配合监管、如实回复问询函,但宋庆以个人身体不适、不负责具体回函工作等理由拒绝本质沟通。

  早在2024年初,福建证监局依法对 紫天科技 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公司却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老总姚小欣、老总兼董秘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检查。

  这时,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北京亚泰”)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梦珺,在福建证监局对 紫天科技 审计项目的检查中,也屡次无正当理由不提供2023年审计底稿。田梦珺还拒绝配合约谈、不接听电话、不回复手机手机短信微信。2024年7月24日,北京亚泰先是寄出审计底稿,随后又主动取消,且后续未再寄出。

  监管职能部门对 紫天科技 的违规行为持续关注并采取行动。2024年9月6日,福建证监局对 紫天科技 涉嫌信息披露非法行为立案侦查,公司却拒绝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深交所以《关注函》形式将立案信息对外披露。同年9月中旬, 福州市 公安局以“隐匿会计凭据、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对 紫天科技 立案侦查,办案人员屡次联系宋庆、李琳、LIXIANG(李想)等人,均未得到回应。 紫天科技 在10月27日仅披露了被福建证监局立案侦查的事项,对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情景未作披露,深交所再次发布《关注函》揭示这一信息。

  另外,福建证监局在对 紫天科技 立案的同时,还对 紫天科技 2023年审计机构北京亚泰拒绝阻碍执法行为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对象除了北京亚泰,还有该所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梦珺。

  从严处罚责令改正

  随着调查深入,监管职能部门对 紫天科技 及相关违规当事人的处罚措施逐渐明晰。

  最新公告显示,监管职能部门对北京亚泰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梦珺拒绝阻碍执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北京亚泰将被处以100万元罚款,田梦珺面临60万元罚款及6年市场禁入。

   紫天科技 也将面临重罚,拟被处以100万元罚款,实际履行公司责任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老总兼董事会秘书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均分别被处以80万元罚款,同时被处以十年市场禁入。

  另外,福建证监局还对 紫天科技 下达责令改正措施,指出公司存在多项严重问题。在监管配合方面, 紫天科技 拒不配合监管及检查、调查工作;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大额预付账款与存货列示不正确,通过不妥确认手机手机短信发送业务、互联网广告业务及“ 云计算 服务”业务收入虚增营业收入;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3亿元重大诉讼事项。福建证监局责令 紫天科技 在30日内整改、披露相关报告并提交整改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福建证监局在责令改正措施中明确说明了“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记者了解到,《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中第五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会计过失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或该事项造成公司相关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熟悉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的专家指出,配合证券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是证券市场经营主体的基本义务。《证券法》第壹百七十三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匿。

  对于拒绝、阻碍执法的表现,证券法亦规定了具体处罚条款。根据《证券法》第贰百一十八条,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面临退市风险

   紫天科技 的这一系列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也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健康秩序。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紫天科技 及相关审计机构本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却目无国法,公然拒绝、阻碍监管职能部门执法。 紫天科技 不提供财务账证,审计机构也拒不提供审计底稿,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资本市场秩序。

  熟悉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的专家指出,监管职能部门迅速做出反应,果断对 紫天科技 及审计机构作出金额罚与资格罚的双重处罚。这一举措彰显了监管职能部门坚决打击资本市场非法行为、保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坚定决心,切实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隐匿会计凭据背后可能隐藏更大做假问题。此前,监管职能部门已对 紫天科技 涉嫌信息披露非法行为立案侦查,此次下达的责令改正监管措施,仅仅揭开了其非法行为的部分“面纱”。有专家认为,后续针对 紫天科技 信息披露非法行为,可能还将有更严厉的处罚落地。

  另外, 紫天科技 还面临着严峻的退市风险。监管职能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相关非法行为,依据《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若 紫天科技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过失或虚假记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后,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记者了解到,目前 紫天科技 信息披露非法行为的调查仍在进行中,最终处罚尚未确定。一旦最终认定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 紫天科技 极有可能被强制退市。资本市场各方正高度关注事件后续发展,此次事件也为其它企业敲响了警钟,合法合规经营才是企业在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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