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再度来临。
当下,金融消费已深度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从工资到账、储蓄理财,再到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无处不在。然而,在享受金融便利的同时,消费者也面临着诸多权益被侵害的危险,侵权乱象也悄然滋生。银行的不得人心收费、保险的销售误导、消费金融的信息泄露,桩桩件件,都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值此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们盘点金融消费领域亟待曝光与解决的问题,守护消费者的“钱袋子”。
银行:违规收费防不胜防
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其服务品质直接关联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近些年,监管层也加大了监管力度,秉持着宏观审慎的准则对银行行业进行了排查,很多银行在收费方面的诸多不规范行为也被袒露出来。
2025年1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存在贷款业务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收费等主要非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20万元的行政处理;同时,包含中山分行副行长在内的十人被警告。
2025年2月27日,建行 广东省 分行因贷款业务、内部控制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超收费价目名录收费被广东监管局处以罚款85万元的处罚;同时,当时担任该分行公司业务部资金结算业务部(二级部)总经理、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副总经理刘向阳等一批责任人被监管局警告并罚款。
2024年广东多家农商银行也因违规收费等诸多问题被处罚。江门农商银行及其两个下属支行因违规收费、贷款业务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和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诸多问题合计被罚款109万元。惠州监管分局对广东龙门农商银行也进行了处罚,因该行存在违规收费、贷款业务操作严重违背审慎经营原则等诸多问题,合计被处以95万元罚款。
另外,早在2012年,原银监会就曾发文《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公告》,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然而直到2024年,这样的问题仍然防不胜防。2024年12月31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因存在未遵循利费分离原则,浮利分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等多项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罚款205万元。当时担任恒丰银行昆明分行金融部副总经理(主导工作)彭勃、当时担任恒丰银行昆明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张锋因对“未遵循利费分离原则,浮利分费”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收到警告罚单。
2024年12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存在开展信用卡业务严重不审慎、浮利分费等主要非法行为,被罚款75万元。
除了违规收费,信用卡领域也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重灾区。曾在信用卡领域颇具影响力的 中信银行 ,就陷入一系列负面新闻风波。
截至2025年3月12日,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中信信用卡的投诉量达5000条。投诉内容聚焦在“暴力催收”、“高额利息”、“违规收费”等词条。
中信信用卡的年费扣钱也争议不断,多名用户反映,银行客服在电话推销升级信用卡时话术极快,未清晰告知年费扣钱规则,造成在卡片未激活情境下,就被扣除高额年费。有律师指出, 中信银行 此举可能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不仅如此,曾以联名卡和高端权益著称的中信信用卡,如今因其权益却不断缩水,好比:“36+1新生活”权益中体检、洗牙次数从每年2次减为1次,高尔夫权益从36次锐减至12次,机场贵宾厅、酒店住宿等权益也同步缩水;经常使用权益限量发放,持卡人需“定闹钟秒杀”,大量用户反馈“从未抢到”“服务器卡顿,刷新就没了”。
保险:销售误导问题突出
在保险行业,销售误导问题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为了追求业绩,很多保险公司往往会虚构保险产品的 利润,隐匿保险条款中的重要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不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2024年9月,多位消费者反映被监管屡次禁止以“首月0元”“首月1元”“免费保障”等为幌子的误导投保“套路保”行为,又出现了。
据了解,星火保以“600万元大病小病都能保”、“6毛/月”等诱导性宣传标语吸引消费者购买,但次月就从0.6元/月跳至100元/月。据消费者投诉反馈,“0.6元只是第壹个月扣的,后续每月都不是这个价。我申请退保以后,还有电话和手机短信来骚扰让我投保。”
对于这样的诱骗性营销,监管职能部门曾下发《关于短时间健康保险产品有关风险的提示》,其中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在销售短时间健康险产品时,应对产品的免赔额、免赔责任、赔付比例、退保约定、保费缴纳方式等重要内容向消费者进行清晰告知和提示。不应使用“保费低至(最低)×元”“每月×元起”“保障高至(最高)×万元”,和“低至(最低)”“起”“高至(最高)”等系列词汇进行不妥宣传。然而在这样的严打之下,商家出于利润仍然以身犯禁。
值得注意的是,上文提到的星火保高调宣传的“600万医疗保障”便是由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以下简称“泰康财险”),而这一年里“泰康系”的合规性的确问题频发。
2024年9月,贵州监管局对泰康人寿贵州分公司处以罚款42万元的处罚,其主要非法事实中就包含产品销售误导、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无独有偶,同月,泰康人寿河南许昌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回扣,坑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被许昌监管分局要求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25.5万元。
而泰康财险在2025年一开年便吃下历史性的大罚单。由于未严格执行条款费率,无资质代理销售寿险公司保险产品,编制提供不存在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等,金融监管总局给予泰康财险警告处罚,并罚823.35万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210.35万元人民币,罚没合计1033.71万元。其余相关责任人也一并受到警告并罚款合计131万元。
值得强调的是,在遭遇到侵权事件后,消费者须头脑冷静,务必要正确使用法律武器,勿要轻信“代理维护权益”。3月6日, 新华保险 发布两则案例提示消费者警惕“代理维护权益”陷阱。
2024年3月,某市金融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其通过网络平台委托某“维护权益机构”代理退保,不仅损失了高额服务费,还因伪造材料被保险公司报案处理。这起案例揭开了“代理维护权益”黑色产业链的冰山一角。
2023年12月,李女士在短视频平台刷到“全额退保、不成功不收费”的宣传广告,因对某保险产品收益不满,便添加了“维护权益专员”微信。对方要求李女士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等敏感信息,并指导其编造“被误导销售”的虚假理由向监管职能部门投诉。在“维护权益”进程中,该机构以打点关系为由收取了2万元“保证金”,并伪造了李女士的签名提交给保险公司。当李女士发现退保金额远低于预期时,对方已失去联系。且经保险公司核查,李女士因提供虚假材料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后续投保、贷款均受到影响。
金融消费维护权益之路,道阻且长。银行违规收费、保险销售误导等乱象,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们再次回顾金融消费乱象,也是提醒消费者们在使用金融工具时时刻保持谨慎。我们相信在金融机构、消费者与监管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每一笔金融交易都能在阳光下进行,消费者的“钱袋子”安全可以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