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因内幕交易,北京朗信等被罚没超8000万元人民币,一人被市场禁入2年
中国基金报记者忆山
3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北京朗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朗信)和主要责任人郎某平因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安达科技”股票被罚,罚没金额合计超8000万元。同时,郎某平被市场禁入2年。
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安达科技”股票
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北京朗信、郎某平存在多项违法事实。
一是北京朗信、郎某平内幕交易“安达科技”股票。
2023年8月23日,安达科技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并于当日收市后公告。安达科技2023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亏损2.4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38.77%。
安达科技2023年上半年净收入亏损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贰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23年7月15日,公开于2023年8月23日。李某国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晚于2023年7月18日知悉。
2023年7月27日,郎某平与李某国进行联络。2023年7月27日至8月14日,郎某平利用3个证券账户合计卖出归属于郎某平的“安达科技”612.6万股,成交金额达4875万元人民币,经计算,前述交易共避损1839.47万元。
同时,“北京朗信投资有限公司”账户的交易决策由郎某平作出,交易金额为公司自有资金,实际盈亏计入北京朗信投资收益。2023年8月11日,前述证券账户将“安达科技”股票全部卖出,成交金额达527.84万元人民币,经计算,前述交易共避损150.6万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北京朗信、郎某平前述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时点高度吻合,卖出意愿强烈,交易习惯发生变化,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二是郎某平短线交易“安达科技”股票。
2022年7月7日,郎某平认购安达科技定向发行股票后,通过我及利用他人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安达科技”股票第壹次达到总股本的5%以上。郎某平操作其我证券账户继续买卖“安达科技”股票,存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又卖出的表现,经计算,相关交易行为亏损61.74万元。
罚没金额合计超8000万元
郎某平被市场禁入2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北京朗信、郎某平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安达科技”股票的表现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壹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一条第壹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郎某平是对北京朗信内幕交易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郎某平持有“安达科技”股票超过总股本5%后的买卖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壹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八十九条所述短线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犯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第壹百八十九条、第壹百九十一条第壹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一、对郎某平内幕交易“安达科技”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39.47万元人民币,并处以5518.42万元罚款。
二、对郎某平短线交易“安达科技”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三、对北京朗信投资有限公司内幕交易“安达科技”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0.6万元人民币,并处以451.88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郎某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以上罚没金额合计超8000万元。另外,郎某平因犯罪行为较为严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2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