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理信息显示,山西正大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被责令改正,警告,罚款5000元。当时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康昊,被警告,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