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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青宝】财务造假被罚1470万元,ST中青宝复牌首日股价一字跌停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3-18 20:35:1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ST中青宝】 【净利润】 【张云霞】 【实际控制人】 【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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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ST 中青宝 (300052.SZ)发布两则重要公告,一则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另一则公告则为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说明。

  公告显示,ST 中青宝 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多名高管面临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合计1470万元人民币,且公司股票于3月17日停牌,自3月18日起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更改为“ST 中青宝 ”。

  对此,新智派新质生产力会客厅联合开创发起人袁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ST 中青宝 的违规行为不仅极度违反了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的基本规则,也袒露了审计机构、公司治理与监管体系存在的多重失效问题,反映出 中青宝 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存在严重缺陷,内部控制机制形同摆设,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明显不足。”

  同时,香颂资本董事沈萌也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如今监管机构加强了监管力度,加大了处罚压力,对相关问题起到较好的改善作用。”

  3月18日,ST 中青宝 复牌后,股票价格出现“一字”跌停,截至收盘,公司股票价格跌19.98%,报14.54元/股。

  全资子公司虚增收入及利润

  据本站此前报道,2024年8月9日,公司及实控人张云霞收到了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进行立案。

  两个多月后,因同一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瑞杰也收到了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其也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

  如今,前次立案侦查终落地。《行政处理告知书》显示,ST 中青宝 涉嫌存在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及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违法事实。

  2019 年至2021年期间,ST 中青宝 全资子公司深圳宝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宝腾互联”)与深圳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高德信”)签订采购合同,后与高德信介绍的深圳圳通通信有限公司、深圳盟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金利众智文化流传有限公司、深圳贝文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 昊力泰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浩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下称“相关公司”)签订相同标的的销售合同。高德信将合同款项转给相关公司,经由宝腾互联最终转回高德信。上述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宝腾互联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其中,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3361.32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17%,虚增营业成本2527.92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833.40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96%;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09.43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56%,虚增营业成本2111.32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698.11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45%;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787.83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3%,虚增营业成本2509.22万元人民币,虚减利润721.39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17%。ST 中青宝 披露的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ST 中青宝 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行为,深圳证监局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李瑞杰、当时担任宝腾互联总经理张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ST 中青宝 当时担任总经理李逸伦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ST 中青宝 财务总监张思群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值得强调的是,即便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已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仍同比下滑38.94%,为2.66亿元人民币。同时,其归母净收入及扣非净收入在2020年及2021年也均为亏损状态,2020年公司归母净收入及扣非净收入分别为-1.42亿元及-1.52亿元人民币,2021年公司归母净收入及扣非净收入分别为-4037.33万元及-3234.57万元。

  另外,自2022年起,公司营业收入便一路下滑,2022年—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5亿元及2.59亿元人民币,分别同比下滑18.33%及5.72%。而且,公司利润也连续亏损。2022年及2023年,公司归母净收入分别为-5869.83万元及-5504.57万元人民币,扣非净收入分别为-6576.39万元及-6820.00万元。

  最新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24年净收入预计为负值。归母净收入预计为-3500万元至-5000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5504.57万元;扣非净收入预计为-4200万元至-5700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6820万元。

  “由于云服务业务的 利润规模尚未达到预期、公司数款游戏尚未达到盈利平衡和 数字孪生 与文旅业务板块综合效益尚未达到预期等,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亏损。”ST 中青宝 方面表示。

  未及时披露重要信息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还显示,2023年12月29日,ST 中青宝 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当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ST 中青宝 及其实际控制人李瑞杰不晚于2024年4月19日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根据规定,ST 中青宝 应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张云霞、李瑞杰为避免影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融资等,共同要求ST 中青宝 暂不披露。至2024年7月26日,ST 中青宝 才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并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 及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的公告》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针对公司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为及张云霞、李瑞杰组织、指使信息披露犯罪行为,依据《证券法》,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张云霞、李瑞杰处以350万元罚款,其中张云霞承担200万元人民币,李瑞杰承担150万元;对李逸伦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高国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在ST 中青宝 此次处罚中,未提及市场禁入或刑事追究责任,对此,沈萌表示:“如果虚假记载不涉及财务作假,那么可能没有触及禁入或刑事责任的追究。”然而,对于上市公司违规成本的问题,沈萌强调:“违规成本的制定需要与违法谋利行为挂钩,起到违规成本大于收益的震慑作用。”

  对于投资者而言,虚假记载年报和信披违规直接损害投资者利益,但国内证券集体诉讼案例仍较少。对此,袁帅分析称:“一是举证难度大,需要证明公司犯罪行为与自身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二是诉讼成本高,包含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等;三是赔偿机制不完善,即便胜诉也有可能存在面临执行难的问题。”

  “国内中小股东因为持股的短时间性、获取利益以价差波动为主,所以对股东权利的行使缺少必要动力。”沈萌进一步指出。

  为了提高维护权益有效性,袁帅建议,一方面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降低中小股东的举证难度和诉讼成本;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赔偿机制,确保中小股东在胜诉后能够及时获得正确的赔偿。同时,强化投资者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提高中小股东的维护权益意识和能力也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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