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 1
  • 2
  • 3
  • 4
  • 5
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罚没1.52亿元,深圳证监局披露多起财务造假典例

【深圳证监局】罚没1.52亿元,深圳证监局披露多起财务造假典例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3-21 12:28:5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深圳证监局】 【上市公司】 【财务造假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黄子潇深圳报道

  某北交所申报公司通过虚构业务方式虚增收入,最高年份虚增收入高达75%;某上市公司子公司高管为遮掩财务做假行为,销毁、掩埋、删除财务资料,对抗监管执法;某上市公司通过签订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配合做假;某会计师事务所组织近30人的团队对审计底稿进行篡改、删减、编造;某私募机构自行篡改银行流水并图谋隐匿资金往来关系……

  最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深圳证监局获悉,该局2024年查办案件数量创下历史新高。在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做假、资金占用相关案件上,显现隐蔽性更强、系统性更复杂、涉及时空范围更广等特征,其中有一起为“北交所欺诈发行第壹案”。

  在“长牙带刺”从一个新提法落实为制度性安排后,深圳证监局加大对恶性犯法行为责罚力度。

  2024年度,该局承办案件49件,办结32件。案件承办、办结及查实数量,线索发现及成案数均为近年来新高。执法震慑更加突出,2024年行政处理决定29份、涉案人数71名、罚没款达1.52亿元人民币,均创历史新高。

  在查办案件类型方面,该局执法重点更加聚焦,其中信息披露类占45%,从业人员违规占21%,内幕交易占14%。

  “申报即担责”,财务做假占信披类案件66.67%

  作为全国资本市场重镇,深圳汇聚了总市值超7万亿元的400余家上市公司,其监管执法工作承载着防风险重任。

  披露信息显示,2024年,深圳证监局承办案件涉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做假、资金占用等信息披露问题已连续2年超过案件总数量一半以上,2024年度对该类案件罚没总金额近亿元人民币,其中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处罚总金额超六千万元。

  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非法案件中,涉及财务做假相关案件14件,占信息披露类案件总数的66.67%。

  近年来,证监系统坚持“申报即担责”,严厉责罚“带病闯关”“一查就撤”。

  2024年,深圳监管局查办北交所欺诈发行第壹案,查实某北交所申报公司通过虚构业务方式虚增收入、最高年份虚增收入高达75%等违法事实,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行为。

  记者从公告了解到,该“北交所欺诈发行第壹案” 涉案公司为深圳某电信运营商,因在 2018 年至 2021 年时期内存在信息披露违法和欺诈发行犯法行为,四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约4.5亿元人民币,被深圳证监局处以1000 万元罚款,公司实控人等5名高管被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270万元罚款。

  同时,该局对市场舆情关注和投资者反映强烈的关键案件快查快办,对某上市公司涉嫌伪造函证舆情事件,2个工作日内集中力量迅速完成相关核查及立案工作。

  针对某“累犯惯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事项,该局仅历时两个月便完成案件的所有调查工作,涉案公司已退市摘牌。

  深圳证监局对拒绝阻碍调查行为“零容忍”。某上市公司子公司高管为遮掩业绩对赌期财务做假行为,销毁、掩埋、删除财务资料,提供虚假材料,指使员工和客户拒绝配合调查。涉案人员均被予以行政处理,杜绝出现销毁证据、对抗执法反而脱逃处罚的破窗效应。

来源:深圳证监局

净化市场生态,打破联合做假灰色“产业链”

  除上市公司主体外,近年来,第叁方配合做假和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相关行为屡见不鲜。

  2024年,深圳证监局大力提升对第叁方配合财务做假行为的打击力度,惩办并举破除第叁方配合做假“产业链”

  深圳证监局查处辖区2起上市公司配合做假案件。该局根据兄弟办案单位通报线索,对辖区某上市公司通过签订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配合做假的表现进行查处;在查办某欺诈发行案进程中,该局发现辖区某上市公司存在“空转”转售帮助做假公司完成资金和业务流转的表现,迅速立案侦查,平均仅耗时3个月。

  另一方面,该局有效落实“一案双查”,严厉惩戒中介机构失职缺位等犯法行为,2024年以来,对当年承办的14件财务做假案涉及的34家次中介机构开展核查,数量明显增长,并对5家次中介机构犯法行为启动调查,督促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施展。对严重失职失责的坚决给予“资格罚”。

  据了解,某会计师事务所自某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未能发现其长期、系统性财务做假,在上市公司接受检查后,该会计师事务所组织近30人的团队对审计底稿进行篡改、删减、编造,以遮掩其未勤勉尽责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上述行为予以罚没2700万元人民币,并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的重罚。

  据了解,深圳证监局全年向上市及公众公司就财务规范相关问题作出32单行政监管措施,向涉及未勤勉尽责的7家中介机构及18名从业人员合计作出10单行政监管措施,其中涉会计师事务所5单,涉保荐机构5单。

  此举旨在做好惩防并举“治未病”,突出抓早抓小、靠前盯防,对财务规范风险苗头进行及时纠偏,

  严查二级市场交易类非法行为

  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直接与“金钱”打交道, 在信息不同步下,天然面临着较高的道德风险、操作风险,更要加大“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监察管理原则。

  2024年,深圳证监局表示加强对证券期货基金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行为整治,全年查处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交易类案件10件,同比增长20%,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类案件1件,私募机构非法类案件4件。

  对于证券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情形,该局查办5起相关案件,面对既往同类型处罚案例较少的情景,准确界定范围并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当事人均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主动注销股票账户。

  同时,有力打击基金从业人员违规交易行为。某私募基金投资总监利用职务便利知悉基金产品交易决策信息后,在其实际管理的“私仓”从事趋同交易犯法行为,被处以650余万元罚没款。

  私募机构非法乱象方面,该局查实辖区某私募机构向监管职能部门提交虚假材料、自行篡改银行流水并图谋隐匿与关联机构的钱财往来关系,对该类严重失信行为予以严厉惩戒。据了解,该局全年合计对37家私募机构及37名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向公安部门通报9家私募机构涉刑线索。

  另外一方面,深圳证监局大力整饬操作市场、内幕交易等“沉疴顽疾”,紧盯并购重组、实控人变更等内幕交易高发领域和上市公司董监高等重点群体,保护市场定价功能正常施展。

  2024年,深圳证监局共承办异常交易类案件7件,其中,内幕交易类案件4件,市场操作类案件3件。某资本市场累犯惯犯通过盘中拉抬、虚假申报方式拉抬股票价格行为展开调查,期间部分调查对象为推脱责任不配合监管职能部门调查、反复篡改言辞陈述,最终为自身罪行“买单”,拟对其罚没金额超亿元人民币。

  在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方面,某公司人员利用上市公司董秘等高管职业“社交圈”,非法获取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并交易牟利,深圳证监局针对该犯法行为进行严厉追究责任,并将涉嫌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深圳证监局相关责任人表示,深圳证监局严格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快、准、狠打击各类非法行为,既抓早、抓小、抓苗头,更打大、打恶、打重点,做到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效,更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香雪制药】  【资金占用】  【年度报告】  【王永辉】  【财务造假】  【*ST普利】  【证监会】  【强制退市】  【创业板】  【重大违法】  【人工智能】  【联创股份】  【投资者】  【天瑞仪器】  【东方证券】  【内幕交易】  【独立董事】  【ST天瑞】  【安靠智电】  【黄节根】  【上市公司】  【吹哨人】  【行政处罚】  【普利制药】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可转债】  【尘埃落定】  【终止上市】  【倒计时】 
  • 客服与业务咨询

   【网络建设服务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