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银行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印发的《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公告》(下称《通知》)中明确,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实施不同化授信。对于信用良好、有大额消费需求的顾客,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钱财上限可阶段性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人民币,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在期限方面,针对有长期消费需求的顾客,商业银行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可阶段性由不高于5年延长至不高于7年。
《通知》明确,要强化个人消费贷款资源要素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专业化能力,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中对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给予很多于10个基点的优惠。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金融机构在消费贷领域不断发力,消费贷利率不断走低,部分银行消费贷利率降至2.4%左右。素喜智研顶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多家银行近期纷纷下调消费贷利率,一方面与去年以来较为充裕的钱财面有所关联。另一方面,零售信贷市场竞争有所加剧,目标客群尤其是优质客户的争夺战愈发激烈,叠加利率环境下行的背景,机构期望能够在2025年开年为零售信贷业务造成一个好的开头。
另外,《通知》指出,金融机构要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针对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场景,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更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金融需求,不断加强数字赋能,增强消费金融服务的适配性和便利度。同时,推动消费金融资源向新市民、高校结业生等群体倾斜,优化县域市场消费金融供给。探索开展农户消费经营综合贷款,加快发展农民、城镇低收入者等群体普惠保险,推广个体工商户综合保险。
《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消费服务行业的信贷投放,支持消费供给主体健康发展。保险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内贸险支援力度,增进商品和服务通顺流动。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合力设置消费贷额度、期限、利率。优化资源配置,给予个人消费贷定价优惠;同时,建立消费贷尽职免责机制,改进信用卡业务管理,合理设置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和计息规则,鼓励根据实际透支余额计息。
《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放管结合,严守风险底线,重视审查借款人的真实消费需求和还款能力,避免过度授信、多头授信、欺诈骗贷,提升独立风险控制及系统能力建设,有效防控消费金融风险。另外,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规范消费贷款合同条款,向借款人明确展示贷款利率、罚息、分期费用、担保费用等各类支出,明示最终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设置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