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晚间,凯大催化(830974)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凯大催化表示,立案侦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北京证交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强调的是,凯大催化在去年9月曾披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及有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警示函显示,2022年度公司存在产品未发送至客户但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2、公司开展的贵金属电子材料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方式不准确。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上述问题造成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公司当时担任老总姚洪、当时担任总经理林桂燕、当时担任财务总监王陈乐、现任财务总监姚文轩和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鱼海容未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姚洪、林桂燕、姚文轩、鱼海容、王陈乐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官方网站介绍,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于2005年,于2023年3月8日上市,公司专注于贵金属材料和贵金属催化剂的研究、生产及循环利用,贵金属催化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 尾气治理 、工厂废气治理等环保领域,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羰基化合成和催化加氢等领域。
财务方面,凯大催化在上市当年业绩“大变脸”,2023年净利同比下滑九成,2024年有所回暖。据业绩快报,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6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08%;归母净收入为2067.4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8.04%。
对于净利变动,凯大催化解释称,2023年受贵金属原材料市场价格下行周期影响,公司备货贵金属原材料大幅降价,造成年末公司大幅计提存货降价准备,公司净收入受到较大影响。2024年,贵金属原材料市场价格较为正常,年末公司存货降价准备计提较少,所以公司净收入有较大增长。
另外,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种类的增加,公司催化剂来料加工业务量有较大增长,该业务毛利率较高,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在聚焦产品品质和服务品质的同时,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公司行业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得到了提升。
记者了解到,2024年5月,凯大催化曾因业绩快报、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收警示函。
具体来看,2024年2月26日,凯大催化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1513.47万元。2024年4月25日,凯大催化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496.44万元。2024年4月25日,凯大催化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496.44万元。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2024年4月25日,凯大催化披露《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公告》,对公司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告信息进行更正,其中2023年一季度调减营业收入28.23万元人民币,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07%,调减净收入1357.13万元人民币,占当期净收入的92.53%;2023年半年度调减营业收入9239.68万元人民币,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2.41%,调减净收入4303.67万元人民币,从盈利调整为亏损,占当期净收入的203.71%;2023年三季度调减营业收入32185.09万元人民币,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6.73%,调减净收入3660.63万元人民币,从盈利调整为亏损,占当期净收入的144.38%。公司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表示,公司当时担任老总姚洪、总经理林桂燕、财务总监姚文轩、董事会秘书鱼海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凯大催化、姚洪、林桂燕、姚文轩、鱼海容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级市场上,截至21日收盘,凯大催化下跌4.31%报8.44元/股,近半年累计上涨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