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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突发公告!多家A股公司发布风险警示!3只股票被ST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3-23 22:35:21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香雪制药】 【王永辉】 【年度报告】 【风险警示】 【A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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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家A股公司发布风险警示!

  3月23日晚间, 香雪制药 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自3月24日(周一)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3月25日(周二)开市起复牌。

  同日晚间, 朗源股份 也公告称,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3月24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3月25日开市起复牌。

  另外,3月21日晚间, 联创股份 公告称,公司股票将自3月24日停牌一天,3月25日复牌并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那么,上述几家上市公司,为啥会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呢?

   香雪制药 将被实施ST

   香雪制药 2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3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景,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股票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香雪制药 股票自3月24日(周一)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3月25日(周二)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3月25日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香雪制药 ”更改为“ST香雪”。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显示, 香雪制药 、王永辉( 香雪制药 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一案,已由广东证监局调查完毕,广东证监局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理。

  经查明, 香雪制药 涉嫌信息披露非法的事实如下: 香雪制药 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香雪制药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考量到该案尚有部分占用资金未偿还,相关当事人能够配合调查,上市公司在调查进程中对相关信息披露非法行为进行自查,通过发布会计过失更正公告方式对应确认在建工程拆除损失情况及2016年至2021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并会同控股股东规画、实施偿还方案,广东证监局拟决定:一、对 香雪制药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二、对王永辉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700万元罚款;三、对卢锋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黄滨、徐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五、对郝世明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另外,鉴于王永辉违法事情严重,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王永辉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香雪制药 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所提出的问题,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真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将对此前历史违规事项进行深入剖析和积极整改,后续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提升财务核算水平,持续完善内控运行程序,强化资金使用、内部审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朗源股份 将被实施ST

   朗源股份 23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景,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股票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第10.5.2条、第10.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朗源股份 股票自3月24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3月25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 朗源股份 ”更改为“ST朗源”,股票代码仍为“300175”,日涨下下跌幅度度限制仍为20%。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显示, 朗源股份 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8年12月, 朗源股份 收购广东优世51%股权,将其并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为了完成业绩承诺,广东优世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合同、虚构与第叁方业务的形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造成 朗源股份 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250.69万元、3494.31万元和1816.60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9.03%、7.94%和43.02%。 朗源股份 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9月25日, 朗源股份 发布《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的公告》,调减了广东优世虚增的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但调整后 朗源股份 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仍分别虚增3788.09万元、2723.27万元和1125.04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6.68%、6.17%和26.91%。 朗源股份 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山东证监局认为, 朗源股份 2019年年度报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贰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犯罪行为。山东证监局拟决定:一、对 朗源股份 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张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戚永楙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张丽娜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五、对李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另外,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张涛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戚永楙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联创股份 也将被ST

   联创股份 的股票也将于3月24日停牌一天,3月25日复牌并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更改为“ST联创”,股票交易日涨下下跌幅度度限制不变,仍为20%。

   联创股份 于3月21日晚间披露公告称,公司于3月19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景,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显示,2018年8月17日, 联创股份 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鏊投49.90%股权。其后, 联创股份 先后5次披露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后续5次修订稿以下统称《交易报告书》),并于2018年12月15日披露重组事项获得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2018年12月19日, 联创股份 完成上海鏊投49.9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鏊投成为 联创股份 全资子公司。

  经查明, 联创股份 收购上海鏊投股权涉嫌违法,一是 联创股份 《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造成 联创股份 《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二是,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造成 联创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犯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三条第壹款的规定,山东证监局拟决定:一、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高胜宁、李洪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王蔚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四、对齐海莹、胡安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五、对邵秀英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六、对郝志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另外,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高胜宁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洪国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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