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如果经营不善并提出主动退市,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一次不错的退出良机,例如 玉龙股份 提出主动退市,给投资者提供了现金选择权。如果上市公司经营持续恶化,并最终退市,投资者恐将遭遇巨大的投资亏损。从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而言,经营不善的企业主动退市是好事,这也是净化市场的重要渠道之一。
在资本市场中,投资人的目标始终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同时尽可能降低投资潜在风险。然而,资本市场总是布满变数,即便是最具潜力的企业也有可能存在因各种原因陷入水火倒悬之中。当一家公司经营持续恶化,甚至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其股票内在价值往往会大幅缩水,投资者如果继续持有,很可能会面临巨大的投资亏损。这时,如果公司能够主动申请退市,并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正确的退出渠道,那么投资者就有机会在损失进一步扩大之前,及时出局,保护自己的投资权益。
主动退市之所以能够成为维护投资者权益的良方,还在于它能够避免公司因经营恶化而最终被迫退市所造成的更严重后果。在资本市场中,退市往往意味着公司的经营状况已经到了不可挽救的境界,其股票价值几乎为零。假如是遭遇突发的强制退市,投资者还可能面临难以套现离场的困惑。
相比之下,主动退市则不同,它通常发生在公司经营状况尚未完全恶化到不可挽回的境界时,此时公司还有相应的投资价值,投资者还可能通过现金选择权获得一定的权益保障。
鼓励经营不善的企业主动退市,也是净化市场环境的重要渠道。在资本市场中,存在一些长期经营不善、业绩持续下滑的企业,这些公司不仅无法为投资者造成回报,还可能涉嫌违规操作、财务作假等行为,损害投资人的利益,破坏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如果这些公司能够主动退市,那么市场中的劣质资产就会被清除,市场的整体质量就会得到提升,投资环境也会进一步优化。
当然,鼓励经营不善的企业主动退市,其实其实不意味着忽视对投资人的保护。在退市进程中,务必确保投资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得到充分保障。公司应该充分披露退市的原因、退市后的安排和投资人的权益保障措施,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情况,并作出理性的决策。监管层也应该加强对退市过程的全流程监管,防止公司利用退市推脱责任,损害投资者利益。
当然,如果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的未来仍然布满信心,也愿意与上市公司安危与共,可以选择放弃现金选择权,继续保存公司股东的身份。一般而言,公司其实其实不会因为退市而清算,退市只是失去了上市的资格,投资人的分红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仍旧存在。
北京商报评论员周科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