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3月24日,深圳地方金融管理局发文称,近期,相关部门在日常风险监测中发现,部分机构平台打着“解债”“平债”“不良资产处置”等名义,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等为幌子,通过 线上线下 渠道虚构宣传,以收取入会费、咨询费、服务费、保证金等方式吸收资金,存在非法募资、诈骗等风险。
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责小组办公室提示称,金融业务务必持牌经营。此类机构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不具有公开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本质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其运作模式违背市场基本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一旦出险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防范和处置非法募资条例》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募资,因参与非法募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广大群众提高警觉,通过合法方式来处理债权债务纠纷,谨防挨坑被坑。
若发现相关机构以提供解债等服务为名从事非法募资行为,请及时向市、区处非牵头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将根据举报线索予以核对,依法打击处置,并依据规定对线索举报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