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更新了一则行政处理决定书,内容指向 天瑞仪器 (现为ST天瑞)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包含当时担任老总、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和当时担任独立董事张某等人被罚。
其中,张某的身份备受关注,他原是一名资深投行保代,拥有近14年的券商从业经历,也是 天瑞仪器 2011年上市时的两名签字保代之一,不过他在数年前就已经离开了证券行业。
值得强调的是,根据安徽证监局今年1月的罚单,张某还因内幕交易 天瑞仪器 被罚,他交易了571万元最终亏损1.28万元人民币,还被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内幕交易被罚
今年1月,安徽证监局一次性披露三份罚单,对于三人内幕交易江苏 天瑞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 天瑞仪器 ”)股票进行处罚。其中,张某被处以250万元罚款;张某阳被没收违法所得195.94万元人民币,并处以391.87万元罚款;姜某被处以8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张某原是一名资深投行保代,拥有近14年的券商从业经历,也是 天瑞仪器 2011年上市时的两名签字保代之一。不过,张某内幕交易 天瑞仪器 发生在2023年,而他早在2018年底就离开了证券行业。
从内幕信息的形成来看,2023年1月初, 天瑞仪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出让控制权,独立董事张某举荐了相关公司。2023年5月8日收盘后, 天瑞仪器 发布《关于规画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该内幕信息形成不晚于2023年1月29日,公开于2023年5月8日晚。张某当时担任 天瑞仪器 独立董事,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23年1月29日。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张某实际控制使用“张某军”的粤开证券账户,决策并交易“ 天瑞仪器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张某使用“张某军”证券账户买入“ 天瑞仪器 ”,成交金额571.21万元人民币,后通过大宗交易全部卖出,卖出金额570.34万元人民币,扣除税费后亏损1.28万元。
最终,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一条第壹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张某处以250万元罚款。
《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一条第壹款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反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上述处罚,张某曾提出三点申辩意见:一是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认定错误。二是2023年3月29日以前其以中间人的身份参与,其实不是以独立董事身份在履职进程中获取信息进行交易。三是积极配合调查,且并未盈利,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家庭经济困难,罚款金额过高。请求减少罚款金额。
安徽证监局认为,该局对内幕信息形成时间的认定无误。同时,张某当时担任 天瑞仪器 独立董事,并参与此次股权变更事项,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一条第壹项规定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第叁,量罚已充分考虑本案事实、当事人配合调查情况等原因,量罚适当。因此对张某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用。
值得强调的是,内幕交易 天瑞仪器 的另一当事人张某阳,则因盈利195.94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92万元人民币,堪称“没一罚二”。姜某则交易了约158万元人民币,损失了16.04万元人民币,还被安徽证监局处以80万元罚款。
可见,内幕交易其实不一定盈利,很多内幕交易都以亏损告终,加之罚款,堪称“(孙权嫁妹)赔了夫人又折兵”;而当事人一旦通过内幕交易获取利益,面临的可能是“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巨额罚款。
因年报虚假记载,再度被罚60万
值得强调的是,就在最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更新了一则行政处理决定书,内容指向了 天瑞仪器 (现为ST天瑞)和当时担任老总刘某贵、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吴某兵和当时担任独立董事张某。因 天瑞仪器 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张某再度被罚。
3月19日, 天瑞仪器 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3月18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据了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 天瑞仪器 未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相关项目建造服务收入,造成 天瑞仪器 2021年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6.14亿元人民币,少计营业成本6.12亿元人民币,少计利润总额252.09万元 。
2024年4月, 天瑞仪器 发布《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1年年度报告作出过失更正。 天瑞仪器 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贰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犯法行为。
对于 天瑞仪器 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当时担任 天瑞仪器 老总刘某贵、当时担任 天瑞仪器 财务总监吴某兵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当时担任 天瑞仪器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张某是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因上述违法事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江苏 天瑞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刘某贵、吴某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张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监管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
就在最近,另一起原券商投行人员内幕交易的案件也引发市场关注。
据了解,作为“星星科技”(300256.SZ)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消息知情人, 光大证券 当时担任投行员工赵某军提前买入星星科技1141.22万元人民币,但最终亏损532.58万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赵某军处以合计46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不过,该案件并未结束,据北京金融法院最新消息,法院将定于今年5月26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赵某军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类一案。
近年来,监管层面坚持保护投资人的鲜明导向,把投资者保护贯穿于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执法的全流程各方面,不断健全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从严打击各类非法行为。
3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2024年法制政府建设情况。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各类案件739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592项;罚没款金额153.42亿元人民币,为2023年的2.4倍;处罚责任主体1327人(家)次,同比增长24%;市场禁入118人,同比增长14.56%。强化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2024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和通报线索178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2025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夯实市场稳定发展的制度基础,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全面贯彻落实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工作要求,坚持监管执法“长牙带刺”、有棱有角,“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