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以8条措施进一步强化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商务部世贸司相关责任人表示,《意见》旨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受访专家表示,系列举措将加快我国的贸易政策与国际通行规则的接轨,并有助于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维护我国发展权益的能力,更好地应对其它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出台一系列举措,确保贸易政策措施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加入承诺。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公告》,此次《意见》是根据当前新形势对上述通知进行的更改完善,合规对象、合规主体等均进一步拓展。
《意见》明确,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对制定的贸易政策开展合规评估,使其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入世承诺。
“这有益于我国的贸易政策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尤其是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通相容,有益于提升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水平,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张威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
《意见》突出了合规主体职责。在贸易政策制定进程中,政策制定部门应根据“谁制定、谁评估”原则,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合规开展评估。
在合规对象方面,《意见》明确为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相关的 知识产权 和涉及外商投资等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它政策措施。
在合规评估程序上,《意见》明确了合规评估是贸易政策出台前的必要前置环节。贸易政策报请批准或提交审议时,合规评估书面意见应与贸易政策文件一并提交。贸易政策存在不合规风险的应作必要更改。
在张威看来,合规主体、合规对象和合规评估程序的明确,有助于增强贸易政策出台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保障贸易政策的公平性和可预期性,有益于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增进生产要素通顺流动和资源高效配置。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研究部主任崔凡对记者表示,本次《意见》的另外一个亮点是新增了“开展对外合规评估”的工作规定。商务部对世贸组织其它成员的违规措施要及时提出关注、积极开展商量谈判,维护企业正当海外权益。
“在这方面,今后可能还需要加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从而更好地运用国际规则维护中国发展权益。”崔凡说。
张威也表示,商务部牵头对世贸组织其它成员的违规措施提出关注并积极商量谈判,有益于维护中国企业在海外的正当权益,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维护中国发展权益的能力,更好地应对其它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商务部世贸司责任人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牵头做好指导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完善保障措施,推动《意见》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