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章
随着AI( 人工智能 )技术的一日千里, 机器人 已经并将更多地介入我们的工作、生活与学习的场景。马斯克预计,到2040年,全球将有至少100亿个人形 机器人 投入使用。不久前,他再次预测,人形 机器人 将是历史上最大的产品,未来每个人都会拥有3—5个 机器人 。 机器人 的到来,使很多行业的原有职员面临着晦暗的失业前景,或已经开始失业。这不是一个区域性或国别性的问题,而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这些失业者因为 机器人 的介入而失业,他们将来的生活资金从哪里来?如何排解因为失业而造成的巨大生存压力?这是我们现代社会要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比尔·盖茨在2017年2月就公开支持对 机器人 征税,提出工作 机器人 应该缴纳与它们的人类同事一样多的税。
同年8月,韩国政府试图减少对 机器人 的税收优惠,对投资工业自动化设备企业提供的税收减免,由7%降为2%。此举不直接向 机器人 征税,而是通过减少对 机器人 研制的税收优惠来实现,增加 机器人 的应用成本,达到间接征税的效果,成为全球首个推出“ 机器人 税”的国家。作出此举的主要依据,是世界经济论坛(WEF)2016年的一项预测,未来五年全球15个主要经济体可能净减少510万个工作岗位。韩国政府希望此举能够减缓 机器人 普及的速度,保护劳动力市场;从降低有关企业税收激励节省出来的钱财,可用于社会福利项目,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尽管韩国相关企业对此反对声强烈,认为此举可能抑制创新,但韩国“ 机器人 税”的法规与实践,显然为其它国家提供了遥遥可靠的政策样本。
麦肯锡在去年年底发表的一份最新预测报告指出,在2030年至2060年间,将会有50%的现有职业被包含 机器人 在内的AI所取代,中点为2045年,这与之前的估计相比,加速了大约十年。这显然是我们要更重视而不是忽视“ 机器人 税”的重要依据之一。
多个国家与地区在推动“ 机器人 税”方面,进行了多种探索与尝试。典型如法国和英国,在数字服务税的条件上,进一步研究针对 机器人 应用的税收框架。欧盟委员会曾提议将 机器人 视为“电子人”并赋予其法律主体资格,为征税提供依据。
在亚洲,日本和新加坡虽未直接实施 机器人 税,但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来间接影响自动化进程。日本对引入 机器人 的企业提供研发补助,同时探讨对高自动化企业征收额外税费,以支持失业者再就业。新加坡通过减少自动化设备折旧年限,变相增加企业使用 机器人 的成本,类似韩国的间接征税模式。
总结关于 机器人 税各色各样的提议、实践与前景,有两点尤其值得强调:
一、 机器人 是否具备纳税主体资格,这是 机器人 税能否建立的核心法律难题。人类历史沿袭直到今天的交税主体,一是自然人,二是法人。 机器人 作为非自然人也非法人的第叁者,按人类已经有的法律条例,属于非纳税主体。韩国的有关政策,通过对降低有关企业征税的优惠来间接收税,直接规避了这一争议。欧盟的“电子人”提案,则试图直接突破传统法律框架,后续进展值得进一步追踪关注。
二、关于 机器人 税的讨论,在我国总体上显现出一片“这里的黎明静悄悄”的氛围——这种氛围亟需尽快改变。 机器人 造成的失业潮,潮头看似在远方,但即便从未来短暂的三至五年的时间看,也已经迫在眉睫。 机器人 产业的进展,靠的主要是科技进步、资本投入和政策导向,而解决因 机器人 产业大规模兴起所造成的失业潮,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机器人 税作为应对失业潮的社会策略之一,值得相关部门研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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