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投行业务乱象开出年内规模最大罚单!五矿证券、 长江证券 、 方正证券 、 华林证券 、德邦证券、 浙商证券 等6家券商,8名有关人员及高管集体“中枪”,责令改正、警示函、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密集落地。
此次集中处罚涉及质控机制失效、内控流程漏洞、尽职调查缺位等多类问题,反映出部分券商在投行业务运作中的系统性缺陷,是近年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投行业务领域规模较大的一次集中执法,释放出强化中介机构责任、严控金融风险的监察管理信号。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相关项目责任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对总经理、合规总监等“关键少数”实施穿透式追究责任,释放“机构与个人双罚、业务全链条问责”的强硬信号。
连罚6家,内控与尽责问题突出
此次被处罚的券商包含五矿证券、 长江证券 、 方正证券 、 华林证券 、德邦证券、 浙商证券 等6家券商。受罚原因主要聚焦在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失效、尽职调查不充分、项目收费不规范等多个方面,集中处罚反映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投行业务“重规模、轻质量”痼疾的整治决心。
浙商证券 在此次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质控现场核查不到位、内控流程不规范和内控意见跟踪落实不足等诸多问题。其保荐工作报告也未能完整披露质控内核所关注的问题。
分管 浙商证券 投行业务的高管程景东及投行质控部总经理戴翔,因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警示函。
方正证券 则在个别公司债项目中袒露出尽职调查不到位的问题,尤其是在核查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财务核算可靠性和准确性方面存在重大疏漏。另外,该公司还存在内核重点关注问题披露不全面、对外报送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和部分项目收费不规范等情况。
当时担任 方正证券 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债券业务一部总经理瞿凡凯及项目责任人时光楠,因相关问题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警示函。
五矿证券的问题主要聚焦在内部制衡机制独立性不足,部分项目的质控审核人员与内核委员存在重合现象,造成内部监督机制失效。另外,该公司在对外报送材料流程审批管理上存在漏洞,部分项目收费也不规范。
五矿证券总经理郑宇及合规总监马明涛,因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警示函。
华林证券 存在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与内核核查把关不严和立项程序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当时担任 华林证券 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朱文瑾及当时担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葛其明,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华林证券 及其两名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有关人员于4月2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接受谈话。
长江证券 在质控现场核查制度执行方面存在严重缺陷,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收费也不规范。为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 长江证券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德邦证券存在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质控内核意见、个别员工违规执业等诸多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该公司加强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人员问责不手软,高管、责任人被惩处
此次不仅涉及证券公司,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在8名被处罚的从业人员中,既有分管投行业务的高管,也有投行部门的责任人和项目责任人。他们因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对公司投行业务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
浙商证券 分管投行业务高管程景东和投行质控部总经理戴翔,因公司存在的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方正证券 当时担任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债券业务一部总经理瞿凡凯和项目责任人时光楠,对公司债项目问题负责,同样被出具警示函。
五矿证券总经理郑宇和合规总监马明涛,因公司内部制衡和报送流程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华林证券 当时担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朱文瑾和当时担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葛其明,因公司项目多项违规,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这种“双罚制”的实施,体现了监管层“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的准则,旨在从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双重强化责任意识。
本次投行业务集中处罚显现三大特点
从罚单内容来看,此次处罚显现出三个明显特点。
一是问题覆盖面广,涉及投行业务的各个环节,包含尽职调查、内部控制、项目收费等,反映出部分券商在投行业务运作中的系统性缺陷。
二是处罚措施多样化,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水平,分别采取了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等不同措施,体现了监管的精准性和灵活性。同时要求各券商对责任人员内部问责并向属地证监局提交报告,强化了对整个投行业务链条的监察管理。
三是对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加大,不仅处罚直接参与项目的人员,还对公司的管理层涉及总经理、合规总监、业务部门责任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问责,抓住了公司治理中的“关键少数”。
近年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持续加强对投行业务的监察管理力度,旨在提升证券公司的执业质量,维护资本市场秩序。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就曾对部分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发布了一系列罚单,涉及28家券商及33名相关责任人。与以往相比,此次处罚不仅延续了严监管的态势,而且在问责范围和处罚力度上进一步升级。
此次集中处罚将对券商投行业务发生长远影响。一方面,券商将不得不重新审视和完善其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对投行业务各个环节的危险管控,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另一方面,对于从业人员而言,此次处罚将起到强大的警示作用,促使他们更加严格地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提升执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