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1日通报,据 山东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消息:经 山东省 委批准, 山东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山东交通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赵德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赵德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弃守廉洁底线,默许身边职员利用我职权以权谋私,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目无国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性质变更等方面谋利,其实其实不是法收受财物;擅权妄为,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赵德健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没有节制的滥用权利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山东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山东省 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德健开除党籍处罚;由 山东省 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