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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威孚高科】违反信披规定 - 威孚高科及其责任人被警示
【查看信息来源】 3-28 14:08:42
3月27日晚间, 威孚高科 (000581.SZ)发布了《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根据公告, 威孚高科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未准确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对“平台贸易”业务进行会计核算,造成所披露的2022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
二、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一是公司第壹次与关联方河北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河北机械)开展关联交易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2022年4 月1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中公司与河北机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准确。三是公司与河北机械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时,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威孚高科 与河北机械实际控制的河北德双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河北德双)、河北金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河北金达)、河北蓝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河北蓝派)、河北绵卓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河北绵卓)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均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标准,但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四是公司2022年度半年报、年报中披露的与河北机械、河北德双、河北金达、河北蓝派、河北绵卓间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准确。
三、未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 威孚高科 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1.19亿元人民币,较2021年度下滑95.39%,但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
江苏证监局认定, 威孚高科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叁条第壹款、第十七条、第贰十二条第壹款和第贰款第壹项、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老总王晓东、总经理徐云峰、当时担任财务责任人欧建斌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因此决定对 威孚高科 及王晓东、徐云峰、欧建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 威孚高科 主要业务为汽车核心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