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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金融领域反腐密集推进 -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原副总经理肖星被公诉
【查看信息来源】 4-15 18:59:024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 河南省 新乡市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近, 新乡市 人民检察院已向 新乡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询问了被告人肖星,听取了辩解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肖星利用担任共青团上海委地区工作部科员、统战部副部长,上海青联副秘书长, 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公司总经理, 中国人寿 上海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赚取利益,和利用我职权、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通过其它国家职员职务上的表现,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目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近期已经有多名中管干部被提起公诉,包含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老总唐双宁,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老总刘连舸。
据了解,唐双宁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 河北省 唐山市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近, 唐山市 人民检察院已向 唐山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其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据为己有,数目特别巨大;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 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老总, 光大银行 党委书记、老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贷款获取等事项上为他人赚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目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周清玉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 吉林省 长春市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周清玉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我职权或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承揽、企业经营、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目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通过其它国家职员职务上的表现,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目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早之前,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刘连舸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老总、行长,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老总、行长,党委书记、老总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目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目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年来,金融领域反腐密集推进。根据相关统计,2023年,金融系统内接受执纪审查的干部超过90名,涉及监管系统,也包含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细分领域。今年开年以来,已经有多位金融系统干部接受党纪政务处罚。2月4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张可及 交通银行 广东省 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宝志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