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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金通灵】四家券商 - 七张罚单!
【查看信息来源】 5-14 18:45:215月14日,江苏证监局发布7张券商及从业人员罚单,涉及 华西证券 、 国海证券 、 东吴证券 、 光大证券 4家券商,相关罚单均与金通灵保荐督导业务有关。
具体来看, 光大证券 及公司财务顾问主办人员周平、王世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国海证券 及项目持续督导保代林举、唐彬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华西证券 的项目持续督导保代郑义、陈庆龄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华西证券 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保代刘静芳、张然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东吴证券 及项目责任人王秋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涉及四家券商
江苏证监局认为, 华西证券 在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进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和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张然作为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未勤勉尽责,对 华西证券 保荐阶段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刘静芳作为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未勤勉尽责;郑义、陈庆龄作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东吴证券 在金通灵2021年非公开发行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存在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充分、工作底稿不完善等情况。王秋鸣作为该项目的责任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同时, 国海证券 在金通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进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持续督导期出具的2017年至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报告对外发布程序不符合规定等。林举、唐彬作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另外, 光大证券 在金通灵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进程中,未充分履行核查义务,使用其它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未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造成制作、出具的2018年至2020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不实记载。财务顾问主办人员周平、王世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金通灵连续六年财务做假
从金通灵披露的处罚决定书来看,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多家子公司通过多种手段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亿元、5.5亿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亿元、1.48亿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1.97亿元人民币,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1月3日,金通灵发布公告称,江苏证监局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副老总兼总经理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助理、当时担任董事许坤明,监事、财务部长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5月13日晚间,江苏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理决定,因对金灵通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688.68万元人民币,处以3443.4万元罚款,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