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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创新】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海峡创新及相关人员拟被警告罚款 - 公司简称5月14日变-ST峡创-

查看信息来源】   5-12 17: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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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 海峡创新 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峡创新 ”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对相关责任人黄亨利(Henry Ling Chao Huang)、项坚、黄门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另外,公司股票自5月13日开市起停牌1天,5月14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自5月14日起,股票简称将由“ 海峡创新 ”更改为“ST峡创”。

  ▲ 海峡创新 公告截图

  《告知书》称, 海峡创新 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一案,已由浙江证监局调查完毕,浙江证监局依法拟对 海峡创新 和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理。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 海峡创新 收购好医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情况

  2018年4月27日, 海峡创新 披露《关于收购好医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2018年5月18日, 海峡创新 披露《关于收购好医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年5月18日, 海峡创新 披露《关于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海峡创新 与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鼎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由汉鼎集团将其持有的好医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现名浙江好医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医友)10%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 海峡创新 代为行使。至此, 海峡创新 合计持有好医友表决权达到50%,并且在好医友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三个席位中占有两席,取得好医友实际控制权,将好医友并入 海峡创新 合并报表范围。

  2020年11月27日, 海峡创新 披露《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暨表决权委托协议进展的公告》, 海峡创新 与汉鼎集团签订解除协议, 海峡创新 丧失对好医友实际控制权其实不再将好医友并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 海峡创新 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至2019年,好医友为扩大营业收入规模,通过虚构或虚增会诊咨询服务,虚增其营业收入,并安排厦门雄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厦门硕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第叁方主体配合空转资金。好医友虚构或虚增会诊报告的形式具体包含:一是增加病患的会诊咨询服务次数;二是调高病患的会诊咨询服务档次;三是将免费赠送病患的会诊咨询服务按正常收费会诊咨询服务确认收入。

  上述行为造成 海峡创新 2018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7,533.69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49%,2019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4,712.27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7.17%。

  2020年4月30日, 海峡创新 披露《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重述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2020年5月20日, 海峡创新 披露《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更新后)》,披露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更正后数据。

  上述违法事实,有 海峡创新 相关公告、财务资料、情况说明、有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浙江证监局认为, 海峡创新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三条第壹款所述的信息披露犯法行为。

  黄亨利(Henry Ling Chao Huang)作为 海峡创新 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并当时担任好医友老总,授意好医友有关人员虚构或虚增会诊咨询服务,未能确保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叁款,是 海峡创新 信息披露非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项坚作为 海峡创新 当时担任老总、法定代表人,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确保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叁款,是 海峡创新 信息披露非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黄门马作为 海峡创新 当时担任董事、总经理,负责 海峡创新 经营管理工作,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确保相关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叁款,是 海峡创新 信息披露非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周为利作为 海峡创新 当时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并当时担任好医友董事,负责 海峡创新 财务管理、证券及信息披露工作,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确保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叁款,是 海峡创新 信息披露非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三条第壹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 海峡创新 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黄亨利(Henry Ling Chao Huang)、项坚、黄门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周为利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海峡创新 在公告中称,根据《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景,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非法行为触及《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其它风险警示情形,尚未触及第10.5.1条、第10.5.2条、第10.5.3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本次行政处理最终结果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理决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叁届监事会第贰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针对2018年年报虚增主要业务收入事项进行了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更新后)》,于2020年5月20日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更新后)》。

  目前,公司正在对《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认定的非法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对。如果仍旧存在尚未整改完毕的事项,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真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海峡创新 当天还发布公告称,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5月13日开市起停牌1天,5月14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自5月14日起,股票简称将由“ 海峡创新 ”更改为“ST峡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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