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严惩不贷】租机变借贷 - 须严惩不贷
【查看信息来源】 5-15 2:25:58最近,《法治日报》记者观察发现,手机租赁业务隐藏很多陷阱,甚至有现款贷公司将手机变成拓展市场的新媒介,以手机回租等形式变相发放贷款。
名为“回租”,实为借贷。先让用户把手机“抵押”给平台,平台评估手机放出借款金额,再将手机“回租”给用户,这一来一回,便把借贷与租赁的概念混淆,用户看似在租手机,实则在还高利贷——2000元的借款,3个月后变成1万元。如此利叠利,让人瞠目结舌。
回租贷早年前已经被监管职能部门盯上,然而直到今天仍禁而不绝,与为其提供新“马甲”的电话租赁市场有莫大关系,甚至一些手机租赁本身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好比,那些看似低于分期购买的月租金,再加上各种服务费和手续费等隐性利息后,已远超实际售价。而这部分不正确的得益,往往以租赁合同的形式“正当化”。这恰恰也是“现金贷”摇身一变为“回租贷”的主要手段,以租赁合同之名,遮掩借款合同之实,同时还规避了年化率的制约,可谓“名正言顺”地收高利贷。
眼下,回租贷与手机租赁深度捆绑,部分问题俨然超出消费纠纷范畴,其中还可能涉嫌欺诈等犯法行为。对此,监管需跟上、法规更要补上。针对该类以租赁掩护借贷的回租贷,法律有必要将这层窗户纸捅破,让这些龌龊事“见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