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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长牙带刺-严监严管- 证监会持续加大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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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坚持以某某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根据“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要求,强化政治引领,忠诚履职尽责,凝聚系统合力,“零容忍”打击各类非法行为,努力做到监管执法“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3年执法工作情况

  2023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17件,同比增长19%;作出行政处理539件,同比增长40%,处罚责任主体1073人(家)次,同比增43%;市场禁入103人,同比增长47%;罚没63.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0%;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118件,有力维护资本市场运行秩序,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打击证券期货犯法行为工作成效持续彰显,“零容忍”打击高压态势不断巩固。

  (一)紧盯“关键少数”,着力革除欺诈发行、财务做假等资本市场“毒瘤”,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坚持“申报即担责”。对于涉嫌存在重大非法行为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即便取消发行上市申请,坚持一查到底,杜绝“带病申报”“病从口入”,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23年,查处4起发行人在发行申报阶段报送虚假财务数据案件,其中科创板IPO企业思尔芯为达发行条件,2020年虚增利润占比达118%,为注册制下首例在申报阶段即被我会发现查处的欺诈发行案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1650万元罚款。

  ——坚持系统治理。聚焦滥用会计政策、大额计提资产减值调理利润等犯法行为,严肃查处32家情节恶劣的企业,严打借减值之名行财务做假之实的犯法行为。深挖财务做假利益链条,针对多起财务做假案件出现涉案主体交叉关联、供货商和客户高度雷同、上下游配合做假的情景,串并分析、全面摸排、集中查办,切实净化上市公司生态圈。

  ——坚持立体化追究责任。在加大行政处理力度的条件上,综合运用强制退市、刑事追究责任、民事赔偿等多种手段,全面提升犯罪成本。2023年,我会查处的上市公司中32家已经被强制退市,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涉嫌犯罪上市公司42家。泽达易盛、紫晶存储欺诈发行案中,公司及责任人分别被我会处以14250万元、9071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十余名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两家公司均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投资者获得超过13亿元民事赔偿,对敢于以身试法的上市公司形成强大执法震慑。

  ——坚持精准追究责任。坚持实事求是,不枉不纵,做到过罚相当,加大对“首恶”“关键少数”惩戒力度,并尽可能降低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如奇信股份案中有关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某授意、指使公司从事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犯法行为,我会对叶某处以14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于违规占用担保案件,区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责任,分类处理,避免对公司造成“二次伤害”。

  (二)紧盯不勤勉、未尽责,压紧压实“看门人”责任,督促引导中介机构提升执业质量

  ——坚持“一案多查”。在依法查处欺诈发行、财务做假等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的条件上,全面核查涉案中介机构履职尽责情况,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严厉责罚,严厉责罚不贷。如全链条打击专网通信系列案、紫鑫药业财务做假案等涉案中介机构违法失责行为,对国美通讯欺诈发行案相关保荐、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一并追究责任。

  ——坚持“双罚制”。严厉惩戒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中介机构,依法对机构和人员进行“双罚”。2023年,共对25家中介机构、94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理。在依法适用“财产罚”之外,用足用好法律赋权,探索适用“资格罚”。如对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在东方网力年报审计执业中未勤勉尽责行为,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5倍罚款,暂停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对为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未勤勉尽责的 国海证券 项目责任人孙某,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紧盯“内外勾结”“见利忘义”“惯犯累犯”,对违规减持、操作市场、内幕交易保持高压执法态势,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交易环境

  ——严查快处违规减持行为。聚焦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减持乱象,坚决查办9起违规减持案件。其中,对 中核钛白 实际控制人与中信中证、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 合谋利用融券、衍生品工具绕道减持,强化穿透式监管,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准则,依法认定相关单位及个人共同构成限制期交易,合计罚没2.35亿元人民币。

  ——从严打击内外勾结操作股票价格。依法严厉责罚部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利用资金、持股、信息等优势,以市值管理之名实施操作市场等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非法行为。2023年,查办9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管与游资内外勾结操作本公司股票价格案件,对 劲拓股份森源电气新美星 等案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分别处以6.6亿元、6.1亿元、9567万元罚没款。

  ——从重处理操作市场累犯惯犯。对个别操作市场被屡次处罚仍未收手的非法分子,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理。如王某铜团伙前后操作7只股票,被我会处以15亿元罚没款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任某成团伙操作股票多、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被我会3次处罚后再次犯案,我会处以2.97亿元罚没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从实查办新型违法案件。运用数据化分析手段,依法打击不断变异、升级的资本市场新型犯法行为,坚决杜绝遏制蔓延势头。如依法严厉责罚某些团伙利用场外个股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放大操作收益,部分人员对LOF基金、可转债等品种实施操作的犯法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办不法团伙利用远程操控软件隐藏交易痕迹、快速卖出清仓式砸盘出货,牟取巨额非法利益的操作市场犯法行为。

  ——从严查处关键人员内幕交易。有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收购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将职业道德抛之脑后,利用身份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见利忘义”为自己非法牟利,务必予以严厉责罚。如对数知科技老总张某内幕交易本公司股票开出没一罚六3500余万元罚单,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 索通发展 收购对手方董事黄某实施内幕交易罚没5000余万元。另外,我会还对公职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三峡水利 ”“华东科技”等一批窝案串案严肃追究责任。

  (四)紧盯债券、私募、期货等各领域,向犯法行为坚决亮剑,不留金融监管执法暗角、死角

  ——坚决打击债券市场非法行为。严肃查处债券违约背后隐藏的信息披露违法、挪用资金等诸多问题。2023年办理债券违法案8件,涉及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各4件。如恒大地产提前确认房产销售收入、虚增2019、2020年收入和利润、造成5只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处以42亿余元罚款。远高实业披露的抵押财产情况与抵押登记情况与实际严重不符、未及时披露向法院申请破产信息及相关债券违约情况,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1600万元。

  ——加大对私募、期货违法的执法力度。2023年办理私募、期货案件29件,违法类型包含挪用基金财产、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违规承诺收益、违规投资运作、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等。紧盯相关涉风险案件,如8家私募机构通过股权代持等隐蔽方式,控制多家私募机构相互嵌套投资,虚构底层标的和估值,涉及上千名投资者,累计挪用私募基金财产上百亿元人民币。某期货公司未履行对子公司的管理职责,未真实、准确、完整报送信息,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我会及时对上述案件立案查处。

  ——严厉惩戒从业人员非法行为。对从业人员加强管理,对非法行为“露头就打”,对管控不力的机构从严问责。办理从业人员非法案件61件,涵盖违规买卖股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基金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违法类型。如集中查办 招商证券 部分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非法行为,对63人作出行政处理,合计罚没8173万元人民币,对1人作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2024年执法工作重点

  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坚持以某某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严打击严重危害市场平稳运行、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证券期货市场犯法行为,为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线索发现。加大科技监管应用,不断提升线索发现的敏感度和精准度,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市场监管协作,强化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联动、信息披露与交易监管联动、现场检查与稽查调查联动,坚决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

  二是严查重大案件。重点打击欺诈发行、财务做假、占用担保、违规减持等非法行为,密切盯防并严厉惩戒操作市场、内幕交易等影响市场正常秩序的犯法行为,为投资者入市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三是提升执法效能。加强对案件办理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强化过程监督、动态管理、关键环节把控,切实提升查办质量。优化执法力量配置,通过“联合调查”“以案代训”“援派组长”等模式,快速查处重大案件。

  四是持续深化合作。充分施展公安、检察驻会办公、沟通便利的机制优势,联合公安、检察机关集中部署、督办案件办理相关工作。加强与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在信息通报、数据共享、案件办理等方面的联动,形成各司其职、有机衔接、齐抓共治的工作格局。

  五是重视惩防并举。施展稽查执法“责罚”“治理”“预防”“教育”功能,让挑战法律底线者付出应有代价,并以罚促改,以罚促管,实现对市场生态的涵养和修复。提升执法透明度,及时通报财务做假、操作市场等类案办理情况及典型案例,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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