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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讲清上市目的!首份新版招股书来了

查看信息来源】   5-23 11:35:09  

  招股书格式有变!

  5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刊登致投资人的声明,说清上市目的,督促发行人牢固树立正确“上市观”。

  5月22日晚,新政后的首份招股书亮相,达梦数据发布了招股意向书。严格根据监管要求,增加了相关章节,说明了上市目的、融资必要性等。另外,相关股东还承诺,当公司业绩大幅下滑时将延长股份锁定期。

  扉页刊登致投资者声明

  5月22日晚间,达梦数据发布了招股意向书,招股书在扉页显要位置刊登了致投资人的声明。这是应监管要求出现的首份新版招股书。

  根据监管要求,致投资者声明中,应该包含发行人上市的目的;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和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这是此前版本的招股书所不曾有的内容。

  具体而言,达梦数据的上市目的有两点。一是通过上市提高品牌影响力、聚集优秀人才。二是通过上市,将公司缔造陈规范运作的、具有公司治理竞争力的优良企业;以高质量上市公司标准要求自身,强化投资者回报意识,与投资者共谋发展、共享成果。

  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方面,达梦数据表示,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单一直接持股30%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及4名独立董事构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合理,能够有效执行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构建了具有现代数据企业优势的数据型内部控制体系和执行机制。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在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上,发行人称,公司需持续加强研发资金投入,吸引顶尖人才,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集群数据库管理系统升级项目、高性能分布式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新一代云数据库产品建设项目、达梦中国数据库产业基地及达梦研究院建设项目。

  发行人还按监管要求刊登了“业绩下滑情形相关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分别作出业绩下滑情形的相关承诺,主要内容如下: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收入下滑50%以上的,延长我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上市第贰年较上市前一年净收入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我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上市第叁年较上市前一年净收入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我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红利分配政策也有所披露。发行人称,公司已制定并披露了切实可行的发行上市后的收益分配政策、现金分红、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及长期回报规划,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讲清上市目的

  达梦数据的招股意向书是新政出台后的第壹个案例。

  今年5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此举是为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和《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推动各方树立对投资者负责的宗旨,强化拟上市企业行为约束,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指引主要内容包含:

  一是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刊登致投资人的声明,说清上市目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融资必要性等基本情况,督促发行人牢固树立正确“上市观”。

  二是明确“关键少数”可以就出现上市后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形作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强化“关键少数”与投资者共担风险的意识。

  三是完善上市后分红政策的信息披露规则,以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四是强化未盈利企业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其披露预计实现盈利情况等前瞻性信息,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未来发展前景,便于投资者作出决策。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践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抓好规则落地执行,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方责任,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据了解,《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自5月15日起实施。已申报且尚未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在下一次更新招股说明书时提交符合本指引要求的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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