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5月31日发布关于印发《平昌县进一步增进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公告。文件提出,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200元/平方购房装修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高于3万元。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商业用房且第壹次交易的,按规定给予房屋成交价款2%的购房装修补助,最高不高于50万元。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促销活动,县级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人民币,施展媒介作用,结合“线上+线下”互动模式,积极瞄准广东、福建、江苏等省外平昌籍人士聚集重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