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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锦州港】-公司也在积极整改-,被罚复牌后股价连续下跌,锦州港董秘办人士回应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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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营业收入】【2018】【2021】【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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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时报记者张玫陈锋北京报道

  6月4日,在经历了财务做假风波之后, 锦州港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锦州港 ”,600190.SH)第壹次复牌。

  5月末,由于财务做假风波,这座位于北方的重要港口引发了广泛的重视。这是一个典型的财务做假案例, 锦州港 利用实控公司之间的虚假贸易和资金流转,在四年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高达86.24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高达1.79亿元人民币,涉及金额巨大、手段“狡猾多变”。

  关于事件之后的整顿与自我审视,《华夏时报》记者6月4日早间向 锦州港 发送采访函,并且屡次致电。从早间八时至下午四时,接电的董秘办人员始终对记者表示:“领导始终在开会,一切以公告为准。”记者发送的采访函并未得到回复,但在后续的交谈中,该董秘办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这件事监管已经定性了,公司目前运营一切正常,公司现在也在积极整改”。

  截至6月4日收盘, 锦州港 A股报收2.17元,下跌幅度为4.82%。6月5日,该股开盘后继续下跌,截至10点14分,跌5%。

  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

  5月31日, 锦州港 一则公告平地惊雷。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公司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

  据了解,为提升业绩和满足贷款需求, 锦州港 与多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通过资金流转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造成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对于 锦州港 的财务做假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了严厉处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锦州港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同时,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十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并罚款,罚款金额合计达2300万元。

  随后, 锦州港 在《关于实施其它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告知称,公司股票6月3日开市起停牌1天,6月4日复牌,A股股票简称更改为“ST锦港”,B股简称更改为“ST锦港B”。

   同花顺 iFinD信息显示,截至2024年一季度, 锦州港 A股股东总户数为9.6万户。

  官方网站资料显示, 锦州港 位于 辽宁省 西部、渤海西北部的锦州湾北岸,地处关内外交通要冲——辽西走廊的上咽,是距辽宁西部、吉林、黑龙江两省中西部、内蒙古东部、华北北部甚至蒙古国、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最便捷的进出海口,是 辽宁省 重点发展的北方区域性港口。

  自1986年10月开工建设起, 锦州港 1990年10月正式通航,同年12月成为国家一类开放商港,并率先进行股份制改造。1998年5月和1999年6月, 锦州港 B、A两只股票先后在上海证交所上市。1998年12月, 锦州港 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航。2017年, 锦州港 吞吐量突破亿吨。

  资金循环做账

  在虚假贸易环节上, 锦州港 近年来为了增加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借款需求,与七家公司——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大连和境”)、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银鸿”)、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宁波朗逸”)、宁波百荣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宁波百荣”)、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岳城川聚”)、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下称“舟山丰聚益尚”)等开展大宗贸易业务。

  然而,这些交易其实不是基于真实的商业需求,而是由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锦国投”,原为 锦州港 全资子公司,2018年6月后持股比例降低至33.34%,仍为第壹大股东)统一管理上游供货商、下游客户的公章使用、合同签订和银行账户转账,配合 锦州港 开展贸易业务。

  具体而言,2018年至2021年间, 锦州港 向大连和境、宁波百荣、上海银鸿、宁波朗逸、重庆岳城川聚五家公司采购电解铜、沥青、铝锭、棉花、橡胶等大宗商品,并与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两家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锦州港 的采购资金从 锦州港 流出后经过大连和境等五家供货商进入锦国投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当 锦州港 客户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需要支付 锦州港 货款时,锦国投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将资金支付给这两家公司,由这两家公司支付给 锦州港

  锦国投与 锦州港 共同开展这些贸易业务,但其实这些业务并没有真实的商业实质,资金只是在 锦州港 、供货商、锦国投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和下游客户之间循环,没有实际货物或服务的交换。

  四年虚增营业收入86亿元

  在2018年至2021年的四年间, 锦州港 通过一系列与特定公司的虚假贸易业务,在年度报告中大幅虚增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而这些虚增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在当年财务数据中均占明显比例。

  2018年,公司虚增的营业收入高达2,120,276,859.08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5.81%,同时虚增的收益总额也占到了当年利润总额的5.67%。

  到了2019年,虚增的营业收入更是激增到3,947,122,916.18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6.13%,而虚增的收益总额也达到了38,998,829.24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78%。

  进入2020年, 锦州港 虽然在一定水平上减少了虚增的营业收入规模,但仍然虚增了2,481,637,365.23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6.47%,同时虚增的收益总额也占到了当年利润总额的18.30%。

  到了2021年,虽然虚增的营业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率有所下降,仅为2.56%,但令人震惊的是,虚增的收益总额却高达75,113,954.9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7.85%。说白了, 锦州港 在2021年几乎一半的收益都是通过虚假记载来实现的。

  据《华夏时报》记者计算,上述四年间, 锦州港 累计虚增收入高达86.24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高达1.79亿元人民币。

   锦州港 在公告中回应称, 锦州港 董事会高度重视《告知书》中提及的事项,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消除这些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争取尽快撤消风险警示。

   锦州港 表示,公司将结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对2018年至2021年的财务报告进一步核查,适时予以调整,最终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理决定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锦州港 称,针对此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真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财务核算,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责任人面临1500万元罚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对 锦州港 当时担任老总徐健和副老总兼总经理刘辉等财务做假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据《华夏时报》记者测算,相关责任人罚金合计150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老总徐健,作为全面负责公司业务的主要责任人,徐健疏于管理、怠于履职,是 锦州港 前述信息披露犯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徐健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拟决定对其采取十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

  副老总、总经理刘辉,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主要领导者,是 锦州港 贸易业务虚假记载的主要领导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刘辉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样拟决定对其采取十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

  另外,董事鲍晨钦(锦国投副总经理)因未报告贸易业务虚假记载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财务总监李挺(负责 锦州港 财务和融资)明知财务问题仍推动贸易业务,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副总经理宁鸿鹏和曹成因疏于履职分别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和100万元。

  对于上市公司财务做假行为,浙大城市学院文化创意研究所秘书长林先平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财务做假极度违反了会计信息可靠性原则。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其财务报告应该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财务做假不仅误导了投资者,也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

  艾文智略首席投资官曹辙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应该采取严厉的责罚措施来遏制这种行为的发生。财务做假不仅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而且破坏了市场健康,对整个经济体系造成了极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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