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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广东省药品】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公布!涉染发膏、防晒喷雾等
【查看信息来源】 7-9 21:45:00目前,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通告称,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 内蒙古自治区 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鑫龙染发膏(红色)等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其中,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样品可靠性异议申请,经 广东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被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确为上述生产企业注册或生产。上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隐匿实际情况的表现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事情严峻的情形,查实后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 广东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侦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检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犯罪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