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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独家!华菱精工股东争斗加剧 - 大股东方监事报案 - 称经侦已介入
【查看信息来源】 7-10 20:39:35
在 华菱精工 (603356.SH)两次延期回复交易所《问询函》期间,《华夏时报》记者接到了来自 华菱精工 相关方的爆料。
上月, 华菱精工 监事姜振华在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指控由二股东捷登零碳提名的现任、前任董事罗旭、贺德勇等,存在任职期间主导开展与公司主业不相关的交易或虚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并租赁、购买与经营无关的房产等非法行为。姜振华就上述情况提出监事会应当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请处理,该议案以2票同意1票通过审议。但该监事会决议却遭法律顾问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及监事会主席金世春提出异议。
华菱精工 相关方人士向本站记者透露:“姜振华在监事会议后以职务侵占为由向公安部门报了案,当地经侦已受理并联合开展调查,目前走访了包含 华菱精工 安徽总部、南京办公地等多个地点。”
监事已报案
6月16日晚, 华菱精工 发布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公告显示,该次监事会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监事姜振华以监事会主席金世春不履职、无法履职为由,与监事乌焕军共同推举姜振华召集和主持该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监事姜振华提出临时提案称,经股东反映,公司现任董事、前任顶级管理人员罗旭、贺德勇等在履职中存在非法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上述被点名的高管,是去年6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中上任的第贰大股东“马伟系”成员。记者了解到,第贰大股东捷登零碳,实际控制人为马伟,也是另一家上市公司 宝馨科技 (002514.SZ)实际控制人,去年捷登零碳拟通过受让 华菱精工 实控人黄业华家族股权入主 华菱精工 ,在受让部分股权并拿到剩余股权表决权委托后,马伟一方顺畅入主 华菱精工 董事会,彼时多名当选董监高也在 宝馨科技 任职。后续双方剩余 股权转让 未能继续,捷登零碳成为公司第贰大股东。
而前述被点名的罗旭目前为 华菱精工 老总,曾任公司总裁、董秘;贺德勇曾任首席财务官,也是现任 宝馨科技 老总。二人已于近日辞去部分职务,目前仍担任董事。
公告信息来看,对于有关人员的指控主要聚焦于两大方面:一是指控上述高管主导开展与公司主业不相关交易或虚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包含部分业务与公司实际经营不相关、业务不真实,存在第贰大股东关联方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存在利益输送。二是指控上述高管租赁、购买与公司经营无关的房产,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姜振华提出由其我负责向司法机关提交处理。
会议以2票同意、1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就董、高人员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表现是否递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议案》,其中一票反对来自监事会主席金世春,他在会议上表示自身不存在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情景。并与公司聘任的法律顾问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均认为监事会会议的决议不应当发生效力。
“姜振华对于泰和泰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是不认可的,且认为存在不审慎的情景,他也向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监管局及律师协会、司法局等提出投诉。”上述相关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同时,他提到在监事会结束后,姜振华也按审议结果,由其我向 郎溪县 公安局进行了报案,“姜振华认为相关管理层是存在职务侵占犯法行为,目前公安局已组织经侦支队联合开展调查。”
二股东实控的另一家上市公司卷入其中
上述相关人士向记者展示了姜振华向各方提供的证据清单,从目录来看有90余份材料,而在翻阅进程中,记者了解到更多细节性内容,第贰大股东实际控制的另一家上市公司 宝馨科技 也被卷入其中。
在前期, 华菱精工 监事姜振华的指控中,2023年11月, 华菱精工 开始开展电线电缆方面的贸易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溧阳安华 精工科技 有限公司(下称“溧阳安华”)分别与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风神”)和江苏阿墨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阿墨尔”)两家建设工程设计及建筑智能化施工公司达成合作意向,拟为该两家公司采购合计总价值约 3000 余万元的电线电缆产品。而该批电缆公司选择向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下称“远东电缆”)进行采购。
2023年11月期间,溧阳安华采购远东电缆的电缆产品合计 11185776.45元,以9031790.40元、74164.79元的价钱向上海风神出售,以2510830.30元、16422.02元的价钱向江苏阿墨尔出售。2023年12月期间,溧阳安华采购远东电缆电缆合计1842973.00元人民币,以1916697.12元的价钱向上海风神出售。然而货物交了,上海风神及江苏阿墨尔并未及时向 华菱精工 方付款,“直到 华菱精工 这边说要起诉,对方才开始付款,但得分期给。”上述相关人士对记者说。
在后续的实际交易中,监事姜振华指出在交货地点上,该批电缆均送货至 蚌埠市 怀远县 ,但公司在该地并无子公司及客户。对此,上述爆料人也给记者提供了材料,远东电缆采购合约上约定的收货地为 怀远县 涡北新城区庙西,该地点从地图上看正是在 宝馨科技 怀远县 项目实施地。
另外,溧阳安华在向江苏阿墨尔出具的送货单上,签收人与 华菱精工 销售给 宝馨科技 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光伏支架的签收人一致,均为“刘乐乐”。
公开材料显示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责任人代表为刘乐乐,同一地点,同一收货人名,是巧合还是本就为同一人?该批电缆是否实际给到 宝馨科技 使用?如果该批电缆最终为 宝馨科技 使用,为何 宝馨科技 要通过中间商进行采购?《华夏时报》记者分别向 宝馨科技 、江苏阿墨尔致电采访, 宝馨科技 职员向记者表示:“相关事项可关注 华菱精工 回复函。”
而据 宝馨科技 2023年年报披露,2022年至2023年,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规范意识不足,公司相关经办人员风险意识与法律意识稀薄,未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马伟及关联方通过预付款形式占用 宝馨科技 资金8800万元。此事也引起上述人士的担忧:“我们有理由怀疑是不是马伟要在华菱身上如法炮制资金占用的操作。”
他向记者指出, 华菱精工 与上海风神、江苏阿墨尔及远东电缆的合作,在公司内部用印审批流程上存在瑕疵。
“ 华菱精工 方和上海风神、江苏阿墨尔应当是公司销售业务,在内部审批流程上应当走销售审批流程,但其实上述协议是没有经过分管销售的高管审批的。”他对记者说。从该人士提供的材料中,记者了解到 华菱精工 方和上海风神、江苏阿墨尔合同的用印审批单,与 华菱精工 和远东电缆合同的用印审批单从申请人到审批人均一致,按该人士说法 华菱精工 内部分管销售的高管是副总裁黄超,但相关销售业务用印审批单上并没有黄超的签字。公开材料显示,黄超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裁,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业华为父子关系。
针对前述内容,记者就其提及的用印审批流程问题等致电、致函 华菱精工 ,公司证券部职员回应称:“目前不方便回复采访,可以关注我们后续就监事会决议事项回复交易所的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