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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独家-监管通报证券从业人员行贿犯罪及违规炒股典型案例

查看信息来源】   7-22 9:21:13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日前从业内独家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收集整理了近年来证券从业人员行贿犯罪、违规炒股相关案例,并于近日在业内进行了通报,以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本市场行贿行为综合惩戒机制和依法从严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的工作部署,强化从业人员管理。

  中证协要求,各公司以案为鉴,施展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持续强化从业人员品行要求,督促从业人员坚守合规底线、诚信合规执业,增进构建风清气正的证券行业生态。

  据了解,中证协此次通报六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及七起违规参与股票交易的案例。

  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反映了证券行业内部存在的贿赂行为,涉及证券发行、上市顾问、债券分销等多个环节,有关人员均受到法律严惩。案例包含:刘某某1在承揽债券发行业务中,为获取不妥竞争优势,向T市某集团财务总监行贿300万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罚款;刘某某2在债券承销进程中,明知并协助他人通过国家职员关系获取非法利益,构成行贿罪,但因其从犯身份及认罪态度良好,免予刑事处罚;王某某为承揽IPO业务,向拟上市公司当时担任总经理行贿245万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陈某某等人则通过设立理财产品等方式,向银行内部人员及非国家职员行贿,涉及金额巨大,多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款;关某某在城投债发行进程中,为感谢官员帮助,屡次行贿,最终被判刑并处罚金;代某某作为证券公司营业部责任人及多家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其控制的多家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公司或个人的名誉向多名国家职员行贿数百万元人民币,其个人及公司均受到法律严厉责罚。

  中证协此次还详尽披露了七起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典型案件,凸显了行业监管的严格态势。其中,何某违规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并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被处以警告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孙某春同样因接受客户委托操控股票账户交易,被当地证监局警告并罚款;朱某在证券及基金从业期间,私自买卖股票且未依法申报投资,违法所得被没收并加处罚款;周某杰利用职务权利的便利,泄露未公开信息暗示他人交易并个人借用他人账户违规炒股,被当地证监局处以罚款;胡某长期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股票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没收非法所得并课以罚款;赵某军私自使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亦被处以罚款;尤为严峻的是,熊某涛作为证券公司高管,直接及间接操控多个账户进行大额股票交易,谋取巨额收益,极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最终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些案例不仅揭示了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多样手法,也彰显了监管职能部门对于保护市场秩序、打击犯法行为的坚定决心。

  需要谨防的是,近年来,证券从业人员违规参与股票交易的表现,已成为监管职能部门的关键关注与严厉惩戒对象,亦是券商自查自纠的核心议题。

  7月初,有媒体披露,为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业内某头部券商已启动一项为期三年的深度回溯审查计划,聚焦其内部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的股票交易账户,旨在全面排查并遏制任何潜在的违规炒股行为。

  记者了解到,该券商充分利用了顶尖的科技手段,包含但不限于交易设备锁定、IP地址追踪等高精度技术,以实现对账户实际控制人的精准识别与追踪,彰显了券商在保护市场公平、增进合规交易方面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监管层针对从业人员非法炒股行为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监察管理措施,体现了对于证券市场非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通过严厉的处罚和全面的监察管理措施,有效震慑了潜在的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消息,今年年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稽查执法、日常监管力量集中查办了 招商证券 多名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非法行为。依托刑事追究责任、行政处理、行政监管措施、内部问责进行立体化惩戒。

  一是对63人作出行政处理,合计罚没8173万元人民币,对1人作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是将1人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对46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拟对3人采取定性为不适当人选,对5人采取监管谈话、38人采取出具警示函。

  四是对负有从业人员管理责任的 招商证券 ,采取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老总采取出具警示函、2名当时担任合规总监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督促 招商证券 启动内部问责,约谈相关违规人员,落实问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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