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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佳云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查看信息来源】 8-1 20:36:27
佳云科技 (300242)8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于7月31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对 佳云科技 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有关人员给予警告、罚款。
公告称,经查明, 佳云科技 涉嫌信息披露非法的事实如下: 佳云科技 的子公司深圳佳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节文化)于2021年组织举办C-LOUD音乐嘉年华项目,该项目造成佳节文化发生重大亏损。 佳云科技 于2021年12月14日确认佳节文化2021年10月发生亏损68,247,957.50元人民币,至2021年10月末累计亏损70,632,388.47元,占 佳云科技 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收入(-361,046,577.13元)绝对值的19.5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贰款第五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第贰十条第贰款第壹项的规定, 佳云科技 应当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亏损情况,但 佳云科技 迟至2022年4月28日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广东证监局认为, 佳云科技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规定,构成《证券法》所述的违法情形。 佳云科技 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顶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构成《证券法》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其中,郭晓群作为 佳云科技 当时担任老总、钟亮作为 佳云科技 董事、总经理,并于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作为佳节文化执行董事、总经理,刘超雄作为 佳云科技 当时担任财务总监,朱宏磊作为 佳云科技 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是对 佳云科技 存在上述信息披露犯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广东佳兆业 佳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二、对郭晓群、钟亮、刘超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
三、对朱宏磊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截至公告日, 佳云科技 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