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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 佳云科技拟被罚150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8-2 11:58:21
8月1日晚间, 佳云科技 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拟决定对 佳云科技 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老总郭晓群、总经理钟亮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数目不等的罚款。
此前, 佳云科技 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 佳云科技 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佳云科技 立案。
经查明, 佳云科技 的子公司深圳佳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节文化”)于2021年组织举办C-LOUD音乐嘉年华项目,该项目造成佳节文化发生重大亏损。 佳云科技 于2021年12月14日确认佳节文化2021年10月发生亏损6824.8万元人民币,至2021年10月末累计亏损7063.24万元人民币,占 佳云科技 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收入(-3.61亿元)绝对值的19.56%。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佳云科技 应当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亏损情况,但 佳云科技 迟至2022年4月28日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广东证监局认为, 佳云科技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壹款、第八十条第壹款、第贰款第五项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壹款所述的违法情形。
佳云科技 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顶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叁款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壹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其中,郭晓群作为 佳云科技 当时担任老总、钟亮作为 佳云科技 董事、总经理,并于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作为佳节文化执行董事、总经理,刘超雄作为 佳云科技 当时担任财务总监,朱宏磊作为 佳云科技 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是对 佳云科技 存在上述信息披露犯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综合考虑 佳云科技 子公司发生重大亏损事项已披露,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壹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 佳云科技 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郭晓群、钟亮、刘超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对朱宏磊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佳云科技 称,根据《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景,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非法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截至公告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