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 涉及餐饮、数字电视、新能源汽车等行业
【查看信息来源】 9-13 1:00:50为施展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8件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最高法表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司法是保障和实现公平竞争法治化、推动构建全国 统一大市场 的关键一环。
办好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
最高法发布了4件反垄断典型案例,涉及固定商品价格及联合抵制交易的横向垄断协议、搭售商品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等重要法律问题。
本次发布案例中,“米线生产商”横向垄断协议案、“有线数字电视加扰信号服务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天然气 公司”捆绑交易案、“蔬菜批发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均直接关联到民生福祉。
人民法院对被诉垄断行为依法予以坚决制止,并对因垄断行为受损的经营者给予相应赔偿,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最高法表示,通过办好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体现反垄断司法对于服务保障社会民生的关键作用,彰显反垄断法治精神对于规范民生领域的市场竞争行为的积极意义。另外,典型案件的裁判对制止垄断犯法行为、指引经营者公平有序竞争、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垄断纠纷均具有参考价值。
以司法保护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本次发布的4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和仿冒混淆、夸大宣传、侵害技术秘密的认定等重要法律问题,涉及平台数据、传统消费品和 新能源 汽车等 线上线下 产业领域。
最高法表示,案例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持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有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二是严厉惩戒“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聚焦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增进 数字经济 健康有序发展。
在本次发布的“ 新能源 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中,人民法院对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侵害技术秘密行为的侵权判断在采用整体分析思路的条件上,不仅依法适用责罚性赔偿法律规定确定了赔偿数目,还在停止侵害民事责任方面进行了探索。
对此,最高法表示,本案是有力打击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侵害技术秘密行为的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严格保护 知识产权 的鲜明态度和打击不正当竞争的坚定决心,有益于营造尊重原创、公平竞争、保护科技创新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