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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用好专项担保破解科创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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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财政部等四部门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创领域。目前,这一计划正在地方加速落地。截至8月20日,安徽已为并入名单制管理的391户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提供专项融资担保、再担保支持18.16亿元人民币。天津近期有246家科创企业的7.53亿元贷款获得融资担保及再担保支持。要让这一计划更好更快落地见效,需要进一步强化协同联动,强化绩效管理,做好风险防控,让更多有融资需求、有创新实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得到精准“滴灌”。

  这一专项担保计划的支持对象覆盖面较广,并且根据梯度培育的理念分层分级,确定了风险分担比例,这就要求工作落实既要全面也要精细。该计划涉及财政、科技、工信和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等。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构建“政银担企”沟通协作平台,推动相关机构主动对接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要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共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推进,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取得优异成绩。

  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具有研发投入大、轻资产、缺少足够抵质押物的特点。要破解金融机构对该类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的困扰,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创,就需要进一步优化相关标准和机制,用好绩效考核的“指挥棒”。要加强对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相关奖励、支持措施的实施依据。对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成效明显、风险代偿压力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结合实际给予适当风险补偿、奖补资金、担保费补助等支持,激励相关机构主动作为。

  另外,做好风险防控是确保这一专项担保计划顺畅实施的条件。要严把企业入门关,严守财经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和追究责任处罚力度,防范资金套取和挪用。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条件下,要加强研究探索,创新业务联动模式。一般来讲,企业在发展早期就获得“债权+股权”综合型金融服务,有益于其投入更多资金开展科技创新,增强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因此,要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探索科技创新担保与股权投资机构的联动模式,带动各类金融资本和社会投资,为科技创新类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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