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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A股公司年内发布113份被立案调查相关公告

查看信息来源】   9-23 22:54:37  

  数据显示,截至9月23日记者发稿,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累计发布了113份被立案侦查相关公告。

  从被立案侦查原因来看,信息披露非法行为仍占较大比重。在上述113份公告中,有65份提及被立案侦查对象涉嫌信息披露非法,占比约57.5%。其它原因主要包含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

  福建华策品牌定位咨询开创人詹军豪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被立案侦查,说明一些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疏漏,这些疏漏不仅会给投资者造成投资潜在风险,还会对公司长期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需要谨防的是,部分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今年以来已经出现了两次以上被立案侦查的情景。例如, 庚星股份 在今年先后发布公告,公司、原控股股东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ST中泰也在今年屡次发布公告表示,因涉嫌信息披露犯法行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些上市公司被立案侦查的原因值得警惕。例如,“蹭热点”造成股票价格异动、重要信息被隐匿、控股股东自身涉嫌非法等,“以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金额为例,ST旭电、ST旭蓝即是该类现象的代表案例。作为‘东旭系’的两家上市公司,被曝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巨额资金,两家公司也在今年先后发布被立案侦查相关公告,且这两家公司今年均已经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2次。”

  “在这种情景下,投资者保护问题需要格外关注,我们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首批ST旭蓝案件投资人的索赔材料,被告除了ST旭蓝之外,还包含相关审计机构。”王智斌说。

  另外,通过梳理上述113份公告内容可知,除信息披露非法行为以外,上市公司高管或实际控制人等因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被立案侦查的情景也时有发生。

  记者了解到,上市公司的董监高被称为“关键少数”,该类人群的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行为之所以受到投资人的关键关注,在于其利用信息不同步谋利的表现,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准则。

  “要堵住这些漏洞,让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施展正面作用,可以从多个角度‘织网’。例如,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关键少数’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同时,还可以借助第叁方或外部监管力量,对公司可能发生的危险进行预警。只有通过综合施策,多方共同发力,才能更好地保障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的稳定运行。”詹军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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