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原始股】谨防-原始股-骗局
【查看信息来源】 9-23 4:26:139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提示金融消费者,擦亮慧眼,谨防“原始股”骗局。所谓“原始股”,指的是企业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近年来,“原始股”骗局时有发生,传销组织也假借“原始股”诈骗,非法分子设计了多种诈骗套路,很多消费者遭受财产损失。
具体来看,“原始股”骗局通常有“四大套路”。套路之一,购买产品送股份。非法分子虚构产品功效和公司未来前景,诱使消费者花费巨额资金购买公司产品以获得公司即将上市的“原始股”。然而,这些“原始股”往往只是空头支票,甚至公司本身都是虚构的,消费者不仅无法获得股票收益,还将损失自有本金。
套路之二,饥饿营销乱挂牌。非法分子利用部分投资人的从众心理,散布公司即将上市或正在进行私募融资的虚假信息,通过挂牌“新四板”、限量发售等行径,诱导投资者抢购“原始股”。然而,这些所谓的“原始股”往往价格虚高,且公司上市石沉大海,投资资金极易被套牢。
套路之三,传销团伙行诈骗。非法分子以传销模式组织销售“原始股”,发展下线,获取高额提成。例如,利用亲朋好友之间的信任关系进行流传,以高收益回报为幌子,诱导更多人加入。一旦资金链断裂,诈骗网络就会迅速崩塌,投资者不仅本钱亏空,还可能面临亲友关系破裂。
套路之四,海外挂牌连环骗。非法分子谎称公司在海外挂牌上市,通过伪造海外注册文件、发布虚假财报等行径,营造出公司实力雄厚的假象。投资者在云里雾里的情景下购买所谓的“海外原始股”,结果却发现这些股票根本无法流通。
“因此,广大金融消费者要做到一‘清’、二‘白’、三‘看’、四‘问’,远离‘原始股’骗局,守护财产安全。”北京金融监管局相关责任人表示。
所谓一“清”,是指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原始股”的交易规则、投资项目的危险与收益特点,根据自己的危险承受能力作决策。所谓二“白”,一要理解“原始股”其实不是一本万利的捷径,切勿轻信夸大宣传和虚构承诺;二要理解“天上不会掉馅饼”,需高度警惕从天而降的“原始股”致富机会。所谓三“看”,一看公司资质与实力,要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公司的注册信息、经营状况等;二看“原始股”发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三看投资协议与合同条款是否明确清晰,是否存在潜在风险。所谓四“问”,一问自己是否了解投资项目并具备相应的危险承受能力;二问专业人士对投资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三问相关部门对投资公司的监察管理情况;四问一旦遭遇“原始股”诈骗应如何维护权益,要谨防留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