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期货公司】被罚!今年第二次
【查看信息来源】 10-19 21:56:37虚假报送信息、使用负债资金增资入股,山西三立期货及其老总、公司两大股东悉数受罚。记者梳理发现,这已经是山西三立期货年内第贰次收到监管罚单,内控问题成为其“老大难”。
另外,本月还有很多期货公司因内部控制出现问题遭监管处罚。在业内人士看来,内控“红线”不可跨越,期货公司应在风险管理、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方面等方面下足功夫,减少内控工作的利益冲突。
因多项违规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10月17日,山西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发现山西三立期货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报送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二是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三是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
山西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壹百条第壹款第壹项及第贰款、第壹百零一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壹百零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山西三立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这时,作为三立期货老总兼总经理,山西证监局认为,李旭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壹百零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官方网站资料显示,山西三立期货建立于1993年,是经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 山西省 第壹家期货经纪公司,也是我国第壹批设立的期货公司之一,公司总部办公地设在山西太原,业务经营范围包含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
两大股东存在增资违规问题
同日,山西三立期货两大股东——北京金海投资和山西汇通天下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也被山西证监局出具罚单。
罚单显示,上述两大股东在2022年对山西三立期货增资进程中,存在使用负债资金增资入股的情形。
山西证监局表示,该行为违反《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壹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北京金海投资、山西汇通天下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山西证监局称,北京金海投资、山西汇通天下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应当认真吸取教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了解期货公司股东条件、权利和义务,切实维护期货公司其它股东及客户的合法权益。
内控“红线”不容跨越
记者梳理发现,这已经是山西三立期货年内第贰次收到监管罚单,内控问题成为其“老大难”。今年2月,山西三立期货由于存在与股东在人员方面未严格分开、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对互联网营销活动管控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被山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月,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受罚的期货公司有很多。例如,10月9日,神华期货郑州营业部存在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的情形,反映出营业部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被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10月14日,北京北金期货存在风险监管指标监控体系不完善,监控手段不足,压力测试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北京证监局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沪上某期货公司责任人称,期货公司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其对风险敏感水平更高,这就要求期货公司在风险管理、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方面下足功夫。也因如此,期货公司的内控问题往往是监管职能部门关注的关键。
“为了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完成业绩目标,不排除部分期货公司选择揭竿而起放松内部风控标准。”上述责任人说。
针对内控问题,广科咨询首席策略师沈萌表示,期货公司应专注于期货交易本身对价格波动风险管理的本质,积极通过金融手段帮助客户管理风险,实现自身成长的目标,这将极大减低内控工作的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