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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蓝丰生化】蓝丰生化证券虚假陈述案一审被判赔付163名投资者1827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10-23 19:14:05
备受市场关注的 蓝丰生化 (002513.SZ)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近日获重要进展,公司一审被判赔付163名投资者合计1827万元。“目前此案还在法定的15日上诉期内, 蓝丰生化 已明确表示会上诉,但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公司的上诉状。”10月23日,此案的投资者代理律师——浙江方广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宗萍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如果 蓝丰生化 上诉,那么案件就会进入二审,最终结果要看二审法院的判决。
蓝丰生化 主要从事杀菌剂原药及制剂、杀虫剂原药及制剂、除草剂原药及制剂、精细化工中间体及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此次集体诉讼源于 蓝丰生化 2016年至2017年间全面的虚假陈述犯法行为。
2019年1月8日, 蓝丰生化 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
2019年12月27日, 蓝丰生化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19]8号)。
2020年4月7日, 蓝丰生化 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2020]1号)。
经查,2016年1月22日,王宇成为 蓝丰生化 董事。王宇作为 蓝丰生化 的关联自然人,也是陕西方舟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方舟置业”)、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宁夏华宝”)及陕西禾博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禾博生物”)的实际控制人,自2015年12月28日起,方舟置业、宁夏华宝、禾博生物构成 蓝丰生化 的关联法人。
2016、2017年度,在王宇的安排下, 蓝丰生化 全资子公司方舟制药通过资金划拨不入账的形式,向王宇实际控制的方舟置业、宁夏华宝、禾博生物及王宇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划拨资金,其中2016年1-6月、2016年1-12月、2017年1-6月分别占用方舟制药资金228,755,198.32元、357,238,261.32元、244,419,477.10元。
王宇占用方舟制药资金的表现实质上构成 蓝丰生化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 蓝丰生化 未按规定在2016年半年报、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进行如实披露。上述行为构成信息披露犯法行为。江苏证监局依法对 蓝丰生化 、王雨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023年7月, 蓝丰生化 收到 江苏省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3)苏01民初1870号】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12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其投资亏损。随后,又新增172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其中168人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4人未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76,510,149.60元。
2024年10月15日, 蓝丰生化 发布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被判赔付投资者(合计163名)经济流失合计1827.34万元。
葛宗萍称,此案反映了法院在司法环节依法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投资者保护的政策,对于证券维护权益司法实践的进步、中小投资者保护和震慑上市公司非法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在过往代理的多起投资者集体诉讼案中,我们也遇到一些困惑和难点”,她说,好比个别法院在认定犯法行为的重大性和因果关系上缺乏明确的依据和标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通过文件或指导案例的形式对证券维护权益案件中一些常见争议点予以明确,尽量形成统一的、可测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