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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鹏博】证券市场禁入、成被执行人 - *ST鹏博实控人再遭立案

查看信息来源】   11-20 15: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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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ST鹏博复牌后跌停。

  截至当日收盘,2.12元的跌停价位依旧堆积52万手的卖单,这与前期连续8个交易日的涨停走势相差甚远。

  转折点就出现在停牌期间。

  11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024011号),*ST鹏博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被立案侦查。

  需要强调的是,这已经是去年7月以来,*ST鹏博及其实控人第贰次被立案侦查,两次立案原因均为“涉嫌信息披露非法”。

  类似被监管连续立案的案例,其实不多见。

  十年市场禁入

  *ST鹏博,最为颇有知名度的当数公司旗下的长城宽带,2015年巅峰时总市值一度超过600亿元人民币,不过如今公司市值仅剩下35亿元人民币。

  杨学平,现年59岁,历任深圳经济发展局科员、深圳商贸控股集团公司投资部总经理等职,2002年便开始担任*ST鹏博老总。

  2023年8月31日,杨学平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3024号)。

  一年后,调查结果出炉。今年8月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ST鹏博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诸多问题。

  对此,此前杨学平也曾经提出申辩,好比“两笔关联交易违规行为已过处罚时效,2012至2019年虚假记载事项已过行政处理时效。”“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认定不妥,所涉收购交易皆未达到及时披露标准及定期报告披露标准。”等。

  后经复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第壹, ST鹏博士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2012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相关信息披露犯法行为具有连续性,处于持续侵害市场的状态,亦具有继续的特点,而监管单位不晚于2023年3月29日发现犯法行为,故相关违法事实未超过处罚时效。

  第贰, ST鹏博士 为收购北京百凌、沈阳彼商而签订的《 股权转让 协议》属于重大合同,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及未在2022年年报中披露上述重大合同,相关认定并无不妥。

  第叁, ST鹏博士 信息披露非法行为涉及金额大、占比高且持续时间长,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 ST鹏博士 老总、实际控制人杨学平,隐匿深圳一声达、深圳敏捷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审批重大合同相关付款申请单,未将深圳利明泰有关情况告知 ST鹏博士 ,在 ST鹏博士 相关定期报告上签字,是本案信息披露非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杨学平作为 ST鹏博士 实际控制人,隐匿相关事项造成发生上述情形。

  最终,杨学平的上述申辩意见未予采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鉴于当事人杨学平的犯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根据有关规定,杨学平被处以1500万元罚款,和十年证券市场禁入。

  至此,今年9月杨学平与其它被市场禁入的高管一道,从上市公司管理层中退出。

  或涉2023年“业绩变脸”

  第壹次立案查明的问题,主要聚焦在2022年及以前年份,好比“在2022年年报中披露2份重大合同,造成2022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等。

  第贰次立案,则有可能涉及公司2023年以后出现的信披问题。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同时,*ST鹏博还收到了青岛证监局的监察管理措施决定书。

  该决定书指出,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和设立全资孙公司、投资参股公司和子公司出售事项未履行披露义务等诸多问题。

  其中,较为典型的当属上市公司年报季频繁出现的“业绩变脸”现象。

  2024年1月31日,*ST鹏博发布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度净收入约为3125万元;同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净收入由盈利转为亏损9325万元。

  三天后,上市公司正式发布的年报盈利数据,与上述更正后的预计亏损金额基本一致。

  另外,*ST鹏博去年6月出资建立的孙公司,也是直到今年4月30日才进行披露。

  其实,上市公司所袒露出的问题,还远远不止信息披露非法。停牌核查结果显示,杨学平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800万元人民币,原定于今年9月30日前偿还2400万元、12月31日前偿还2400万元。

  不过,直到今天,杨学平仅偿还了1562.5万元人民币,未能如期还款。

  “公司将持续向实际控制人进行追偿,但实际控制人资金状况紧张,为被执行人,存在不能偿还的危险。”*ST鹏博称。

  另据相关信息,2023年直到今天,杨学平涉及的5起终本案件(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总金额达8.87亿元人民币,未履行金额达8.03亿元人民币,未履行比例90.5%。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有关规定,*ST鹏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公司控制权。

  今年11月,部分债权人已向 青岛市 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ST鹏博进行预重整,而直到今天公司尚未受到法院受理预重整的文件。

  如若此次重整失败,*ST鹏博将可能会被宣告破产,股票也面临终止上市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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