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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神雾节能一审需赔偿投资损失超500万元 - 已提起上诉

查看信息来源】   11-25 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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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中社11月25日电 神雾节能 (000820)发布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已对10位原告提起上诉。根据一审判决, 神雾节能 需向朵成英支付投资亏损879.19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驳回张财林的诉讼请求和朵成英的其它请求。另外,向陈志宏等8名投资者支付投资亏损合计45万元人民币,并承担案件受理费7093元;驳回该8名投资人的其它请求。公司还需向肖间平支付投资亏损481万元人民币,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万元人民币,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将对该损失在8%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3日就与李玉明、陈洪等10人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提起上诉, 江苏省 顶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5日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公司表示,鉴于案件仍在二审上诉期内,暂无法判断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最终影响需依后续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而定。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它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事项涉及金额合计41万元。

  2024年前三季度, 神雾节能 实现收入1.87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1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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