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深圳市】条件放宽!深圳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有新政策
【查看信息来源】 11-25 18:32:56【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25日,深圳商务局发布通知,印发《深圳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助实施指引(2024年11月修订版)》,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扩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范围,方便消费者申领补助。原实施指引作废。
其中提到,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内交售报废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
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人民币,销售价格以新车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报废1辆旧车的,限补助其购买的1辆新车,每人最多可申请1次补助。
对照原实施指引,此次修订版指引中的补助条件要求,申请人在深圳内通过符合基本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交售报废个人名下的电动自行车,在规按时间内取得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即旧车有牌无牌均可按要求申请以旧换新补助。
深圳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助实施指引
(2024年11月修订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 的公告》(发改环资〔2024〕1104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公告》(商办流通函〔2024〕396号)和《深圳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公告》(市府办函〔2024〕57号)等文件要求,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制定本实施指引。
一、补助内容
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内交售报废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补助条件
(一)补助对象的要求
1.补助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
2.申请人在深圳内通过符合基本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交售报废个人名下的电动自行车,在规按时间内取得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
3.申请人在深圳内销售商家处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新车的日期以销售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4.申请人在规按时间内完成上牌登记手续。
5.上述报废回收证明、新车销售发票出具时间为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上牌日期为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其中,报废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6.报废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新购置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补助申请人三者为同一人。
7.若届时补助资金提前申请完毕,商务主管部门将按实际情况结束活动,并对外发布活动终止公告。本次活动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二)旧车回收拆解的要求
旧电动自行车报废,须交由 广东省 商务厅公布的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深圳回收拆解企业回收,并由该企业出具以旧换新专用的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
三、补助标准
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人民币,销售价格以新车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报废1辆旧车的,限补助其购买的1辆新车,每人最多可申请1次补助。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
四、申报材料
(一)个人消费者有效身份证;
(二)旧车行驶证或发票或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见附件1);
(三)旧车报废回收证明(见附件2);
(四)新车销售发票、合格证;
(五)个人消费者有效银行借记卡账号信息。
五、申报补助程序
(一)提出申报
1.个人消费者报废旧电动自行车,购买符合基本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申请办理上牌登记手续。
2.通过补助申报平台进行实名认证、上传资料和提交申请,通过申报平台提交补助申请。
3.回收拆解企业将报废回收证明、旧车拆解前、拆解后相片建立档案备查。
(二)通过申报平台进行审核
补助受理地(发票开具商家注册地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申报平台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信息进行审核,核验申请人所购新车登记上牌手续办理情况。
(三)补助资金发放或审核结果通知
对于审核通过、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补助受理地商务主管部门将补助资金发放至申请人。对于审核不通过的,补助受理地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申报平台向申请人通知审核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工作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制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具体实施指引,并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委托第叁方机构搭建申报平台和提供管理服务,收集汇总参与企业名单。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肃查处先涨价再折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等非法行为。市财政局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助财政资金保障。市税务局负责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办理电动自行车的拆解报废注销登记和新车注册登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职责做好相关宣贯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处理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中增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二)政策执行。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和有关单位,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执行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助政策措施各项工作,缩短审核时间,提升资金拨付效率。指导辖区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及时协助消费者填报信息,确保该项政策措施顺畅实施。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引导生产企业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助推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隐患监管。
(三)风险防控。严防虚假交易、虚开发票、骗补套利等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严格禁止并依法依规严厉责罚以各种方式诈骗补助资金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